由「Back to the Mac」看Steve Jobs的厲害
(圖片引用自T客邦)
你昨天半夜有熬夜看Apple 的「Back to the Mac」發表會嗎?
也許你覺得新發表的11.6”的Mac book Air 讓你很心動,也許你對iLife 的新功能感到很方便,也許你很期待支援多點觸控的新版OS X 「Lion」,或者你打算把Mac 也可以跟iPhone互相Facetime(視訊對話)的功能作為日後查勤的利器…,當然這些都很棒(說真的,我雖然沒用過Mac,但昨晚看完也想敗一部11.6”的Mac book Air 來用用),也再一次的證明Apple在產品軟硬體上的魅力。
不過真正最讓我驚艷的,是即將在Mac上也可以延續在iPhone、iPad上App Store下載應用程式的經驗,簡單的在線上就可以搜尋、挑選、下載Mac上的應用程式。只要是使用過iPhone, iPad 透過App Store 下載(購買)過應用程式的朋友應該都同意那是非常簡便流暢的流程,在單一管道就可以取得各式各樣的應用程式,少了到處去尋覓的麻煩。這也是發表會為什麼叫「Back to the Mac」(意思是App Store這項「集中線上軟體市集」的創新經營模式由iPhone起始,延伸至平板電腦iPad,而現在回到既有產品Mac身上)的原因。
我覺得Steve Jobs真正厲害的也在於這裡—他的創新總是會有延伸、延續、循環的加乘效果,不論是當年iPod上市時他發展出的「音樂付費下載」運營模式後來延伸到應用程式(iPhone, iPad以至於未來的Mac)與電子書的應用上,以及多點觸控由手機到平板電腦,到App Store下載應用程式的經驗由iPhone -> iPad -> Mac,都把創新的價值發揮的淋漓盡致。
我想只能用古書上形容孔子的話來套在他身上了吧?「天不生賈伯斯,3C產業萬古如長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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