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個人都有發言權的時代,也許更需要自制

by - 晚上10:21

 

 

(看到近來因為選舉將近的一些論戰,把很久之前寫的一些東西改了一下,舊文新發)

 

 

我想,如果要說在這個時代,身為的自由與權利發展到人類有史以來最好的一個狀態應該很少人會反對。也因為如此,的自我意識也是人類史上最高漲的一個時期。在文明國家,一個經濟獨立的個人,加上社會制度與法律的人權保障(人身安全、發言的自由、隱私權保障、平等的權利等等),基本上是可以自由而不受控制的自主思考,不受其他人影響的。

 

尤其是網際網路的普及以及社群平台的興起,每一個人都可以擁有自己的發聲管道部落格、微網誌,透過網路社群的分享與傳播,要「成一家之言」已經不是遙不可及的事。想想許多部落客,某一天的一篇文章或一句微網誌上的閒話,就可以影響很多人的想法甚至行為。

 

但是像這樣的權利與力量,基於每個人對世界的認知與想法不同的情況下,「尊重」與「節制」就變得重要。

 

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個體,有權利自由思考,不受其他人掌控。但是,其他的任何一個人也同樣是。所以要使觀念能夠交流進而達到共識,需要靠的是溝通

 

所謂的我慢之心(註),卻是溝通最大的障礙。不但因為驕慢的態度常讓對方不願接受溝通,同時也限制了我們自己的思考彈性(如果覺得自己永遠都對,怎麼會反省或接受其他的可能性呢﹖)。

 

這樣的驕慢經常是因為我們把自身放大投射成一個群體。尤其是社群媒體發達的此際,「一呼百諾」經常透過粉絲團或按“讚“、噗浪的回應等形態展現。有多少時候,我們聽到這樣的字眼--“我代表民意我們學生(或其他身分描述)都認為這是人民的聲音,但是做這樣發言的人,只是在發表他個人的意見,並沒有經過一個精確的程序取得他發言中所宣稱代表的多數人意見的共識,他只是因為透過社群平台得知有其他一些人有與他類似的意見,很自然的就把自己的意見放大為代表了一群人發聲。這樣的自我膨脹,會讓人自以為的發言與意見是比其他人更應該被尊重或信服的,態度自然也不可能謙卑到哪裡去。

 

我們永遠該要記得一件事:權利與義務、責任永遠是伴隨在一起的。當我們有獨立思考的權利與自由,就必須記得所有的其他人也是。我們希望享有被尊重重視的權利,就必須記得我們也要給其他人尊重。我們希望我們的意見被人重視採納理解,我們就必須更負責任的作好思考與溝通。

 

在沒有盡到享有權利所伴隨而來的責任時,行使權利,只算是一種自以為是的蠻橫,是不值得被尊重的。

 

去除我慢之心,需要的是更多的思考、反省。這也是身為展現其之所以配享有獨立自主之權利的憑據、的價值也因此而生。

 

 

「我慢」:源自梵語 tma-m na。謂視「我」為一己之中心,由此所執之「我」而形成驕慢心。成唯識論卷四:「我慢者,謂踞傲恃所執我,令心高舉,故名我慢。」借這個概念來用,也許跟佛家的原意不盡相同。白話一點的說,叫做太自我中心自我意識過度膨脹自我感覺異常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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