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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所使用的手機為廠商提供測試體驗,非本人所購買)

 

在智慧型手機逐步普及之後,許多人也因此而換機,我也是其中之一。而隨著新機持續推出,促銷方式層出不窮,相信很多朋友因此也成為智慧型手機一族。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對於在手機裡下載一堆程式來工作、玩遊戲、聽音樂、玩各式各樣的小玩藝有那麼強烈的需求。反而是希望手機在特定的功能上能夠有比較好的表現,例如拍照等等。畢竟手機已經是現代人隨身不可少的物件之一,如果能替代掉另一件需要攜帶的物件功能,總是方便了些。

 

因為愛拍照,所以手機的拍照功能一直是我在挑選手機時注意的重點。之前也因此成為Sharp 903SH(有光學變焦)、Nokia N90(鏡頭獲光學大廠Carl Zeiss認證)、Nokia N93i(有光學變焦、鏡頭獲光學大廠Carl Zeiss認證)的使用者。只是因為我也是重度的社群服務使用者,總希望拍完照之後可以很方便的上傳到自己常用的一些服務上與朋友分享,而這幾款手機在社群分享上就沒有那麼方便,因此也只能讓這三款堪稱經典且陪伴我很長一段時間的照相手機退役,成為我少數一直留存的手機收藏品之一。

 

一些朋友們知道我喜歡用iPhone 拍照後上傳分享,也偶而會問我想不想試用看看其他的照相手機,其實我都會很有興趣。因為像是我妹或我媽,始終對於iPhone等智慧型手機覺得太複雜又有點貴,所以幫她們找一款可以替代已經使用了一段時間的舊手機的新產品一直是我有在留意的事。今天要介紹的Altek Leo也是因此而借到的。

 

會有興趣試玩這支手機還是因為它在拍照功能上的高規格—1,400萬畫素CCD、3倍光學變焦(也讓它因此看起來比較不像手機、反而像是入門級的數位相機)、氙氣閃光燈…。雖然搭載了Android 2.1作業系統,但是因為不具有Android Market 功能,因此只是便於上傳分享照片到網路社群,如果要玩apps,需要對於Android OS的程式安裝等有些概念,此處先按下不表。不過雖然沒有Android Market 的功能,但對於愛拍照的人來說,Altek Leo的相機功能應該可以玩很久。Altek Leo不只有18種場景模式(這一點也蠻像數位相機的設計),更有一般手機沒有的微笑自拍、Panorama 寬景模式、夜拍模式等等。

 

當然“天下沒有白玩的手機“,既然機子到了我的手上,對方自然希望我可以好好拍拍照體驗一下。很好奇Altek Leo到底跟我之前使用的幾支經典級的照相手機有何差異。所以也趁著天氣好,直接帶著Altek Leo出門散步拍照。在玩了一下午之後,心得是真的很像一款輕便的數位相機,但是比起數位相機又更加方便—觸碰螢幕對焦及拍攝,讓我可以用左手單手拿著Altek Leo用拇指對焦與啟動快門,一來方便,小巧的機身拍照時也不會太引人注目。而它也內建了可以直接上傳分享到Flickr、Facebook、Youtube、Picasa等服務的功能,要分享給親朋好友相當方便。唯一一個也許不那麼方便的點就是Altek Leo的耗電速度蠻快的,大約拍了240張左右電池就已經亮紅燈(也許是我拍的太密集的緣故)。

 

照片會說話,還是讓大家實際看看Altek Leo的拍攝效果。我想Altek Leo是蠻適合“希望手機可以代替數位相機,在許多場合拍下影像品質有一定水準的記錄照,但是又不希望價格太高“需求的使用者。而如果廠商可以在出廠前預載幾個Android的拍照小程式,相信對於消費者來說就更加方便了。

 

 

看 更多AlteK Leo的拍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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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所報導的內容與角度,因為可以對於閱聽者產生廣大或深遠的影響,因此可達到制衡政府的效果,故被稱為「第四權」(有別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也因如此,媒體工作者不論透過從業人員的養成教育、行業規範或自律,都有“必須審慎運用手上這隻筆“的道德自覺。因為若不謹慎,利筆有時也能殺人。

 

昨天知名的網路趨勢/創投部落客MR.Jamie 發表了一篇「數錢時代」,大意是他批評國內長期以科技產業為報導領域的數位時代雜誌報導時不重視台灣網路創業團隊,並且文中提到「原來這是一個價值 NT$ 500 的類業配新聞,你必須要先參加活動、繳了錢,那或許有報導,可能還邀請你上廣播節目。」,後面舉了一個例子,就是MR.Jamie在上週五舉辦了他所育成的創業團隊的發表會appWorks Demo Day #2,但是在「Inside、TechOrange,連傳統媒體如《天下》、《30》、《今周刊》、《動腦》甚至連《聯合報》、《GQ》都在談這一波創業潮,《工商時報》甚至在 appWorks Demo Day #2 的第二天就刊出新聞的同時」,數位時代並沒有相關的報導。

 

而數位時代則發表了「正告林之晨先生:尊重事實是網路行為必須遵守的底線」一文,大意是MR.Jamie 文中提到的NT$500與報導完全沒有關連性,是參與活動的入場費(事實上,我想連我這種沒有什麼人氣的部落客大概都不會因為NT$500特別寫篇什麼),以及appWorks的許多團隊第一次上媒體也許就是數位時代的報導,因此MR.Jamie 的指控完全不是事實。

 

因為數位時代的文章,MR.Jamie 在他的文章後面加了兩篇更新,第一是對於NT$500的說法也許引起誤會致歉,但是仍堅持他覺得數位時代所舉辦的活動目的是想在創業者身上賺錢。第二是以他自己所作的統計繼續批評數位時代對於國內創業團隊的報導比例過低。而看到MR.Jamie在回答某位朋友對此次事件的評論時,他說「他單純是想要這些媒體長進一點。」,表示MR.Jamie的確是認為數位時代在他的眼光裡是“錯了,需要長進一點“的。

 

我個人所服務的Yahoo!奇摩算是台灣老牌的網站,會員數與到達率在業界也處於領先的地位(這一點有第三方數據如ARO創市際統計可以佐證),但是數位時代也不太愛報導我們相關的新聞,除了在符合他們的專題角度,或者在我們的確有重大的新聞如總經理人事更替、執行長訪台等,其他我們的動態也很少可以在數位時代上看到相關報導。雖然我難免有時也會覺得“怎麼這樣…“,但是我個人並不會覺得數位時代是刻意有所偏頗或者打壓我們,因為那就是數位時代身為媒體所擁有的獨特視點與角度。就像我自己在部落格上想寫什麼、怎麼寫、哪些寫哪些不寫,也是我自己的獨特視野與角度。讀者也是因此而決定他想不想看,如果他覺得沒有可讀性,他自然會拋棄這個媒體或部落格,原因很簡單,這個世界因為網際網路,資訊已經越來越透明、越來越流通,管道也越來越多,不再是少數媒體就可以“隻手遮天“的年代了。

 

所以我對這次事件個人的評論是,我認為MR.Jamie 單純以個人角度對數位時代做出指控與攻擊,但是在行文時所產生的誤導以及可能存在的偏頗(畢竟他所舉的例子是他所育成的團隊獲得報導的比例過低,因而做出數位時代不重視台灣網路創業團隊,甚至目的是從台灣網路創業團隊身上賺錢等結論),已經對數位時代產生不必要的傷害。當然MR.Jamie 可以主張這是言論自由甚至文責自負,但我會覺得這是一個部落客未能審慎運用其影響力的例子。

 

我寫這篇文章的用意,是想探討幾個問題:

 

1.        部落客,尤其是知名有人氣的部落客,到底算不算是「媒體」?

 

2.        如果部落客也是媒體的一種,那麼在擁有影響力的同時,須不需要也同時有審慎運用此力量的自覺?例如避免誤導、查證事實、利益迴避,以及錯誤發生時的更正義務。

 

3.        如果需要有上述的自覺與自律,那麼部落客的自律宣言是否有可能由廣大社群共同來起草、約定俗成?

 

上述三個問題,我個人都是持正面的答案,我認為部落客的影響力已經等同甚至超越媒體,我認為部落客在擁有此等權利與權力的同時,必須有相對的自覺與自律,我期待這樣的自覺與自律能夠由社群共同起草,而不是只是訴諸法律或道德。

 

謹以此文希望拋磚引玉,希望更多朋友可以對此議題發表想法。

 

我唯一不樂見的,就是像電影「威龍闖天關」裡周星馳飾演的宋世傑蹲在地上搖頭說“哎,官哪~“那樣的畫面,有朝一日被套在部落客身上。講起寫部落格,一些人就搖頭“哎,部落客啊~”,因為如果這樣,那就太辜負部落格這個可以讓每個人都有一家之言的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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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六晚上,參加了久違的Punch Party。

 

偶而會有人問我“你覺得Punch Party 吸引人的地方在哪?為什麼每次都有一堆人要搶票?不就只是一個類似網聚活動而已嗎?“,我都會回答“我沒辦法解釋的很清楚,也許你可以嘗試去參加一次看看,你就會得到答案“。但如果真的要我說一下我自己的意見的話,我的答案會是—Punch Party如同名稱上的“Punch“字義,是藉由無特定主題的可能性與多元性,給參與的人“觀念上的一擊“,讓一些原本也許不存在自己生活經驗裡的事物,藉由這短短的活動,“打進“參與者的腦海裡。

 

因為很長一段時間都擔任Punch Party 的贊助廠商與錄影義工,因此和其他參與Punch Party 的朋友們感受也許有些不同,例如大多時候我會守著錄影的機器,以及覺得既然是工作人員,就不要去跟來賓搶休息時間的啤酒了,所以對Punch Party 另一個重要的特色“認識新朋友“的部份感覺也許不像其他朋友那麼深刻。(不過誠實的說,主要還是因為自己生性內向閉塞,不太擅長與陌生的新朋友社交),而Punch Party 的“社交性“,當然也是這個活動另一股衝擊力的源頭,透過這樣的活動,認識了原本生活裡難以認識的朋友,也許因此一些新想法、新事物、新機會就因而產生了。就像PP17當天主辦人凱洛問「現場是第一次來的朋友請舉手」,結果有一大半的人都是第一次參加,自然每次活動下來,都會讓參與的人有機會又認識了一些新的朋友。

 

不過上面的說法不免有點“強做解人“,就像曾經看過一篇文章是這麼說的—「有些事情,我們很難說得清楚為什麼我們喜歡,只是當還有質疑的眼光與聲音時,我們就會急著要去說明那件事的美好,只是通常這樣的努力也許是徒勞的,因為那大多屬於感受的層次,而不是說理的層次。」,也許Punch Party 也是如此,不需要也不適合去替它說明解釋些什麼,因為那也是屬於感受層次的一件事。

 

這一次Punch Party 的主題是「說出來可能不是很重要,但一定在某處改變了我一生的事」,雖然第一位講者傅瑞德就對這個題目半開玩笑的提出了質疑「既然會改變一生,就不會是不重要的事」、「即便是改變我一生的事,也許其他人聽了會覺得“關我什麼事“」,不過前半場的五位7分鐘快講講者傅瑞德(部落客,數位出版公司「潑墨書房」創辦人)、Richard(網路趨勢部落格Inside 創辦人之一,年僅20歲的技術天才)、Kai(KAIAK.TW | 城市美學的新態度 部落格創辦人)、Jeansman牛仔(攝影師、LOMO達人及Lomography Taiwan總經理)、黃小黛(部落客、作家)都很真誠的分享了對他們來說符合題目的定義的一些事,也許是寫作,也許是攝影,也許是某一位親人…當初沒有意想到可以有如此深遠影響的事,最後讓自己的生命產生了新的轉折。

 

下半場凱洛的30分鐘大講,談的是去年開始她生命中幾件影響深遠的事:訂婚、父親的病與辭世、旅行、檢查出自己得了初期子宮頸癌(所幸已經治療痊癒),即便單獨來看似乎都不能算是“說起來可能不重要“的事,但聽凱洛輕描淡寫道來,身為朋友的我相信對凱洛來說這些事已經轉化為讓她生命力量更加強韌的能量。而她在其中一張投影片裡引用分享的一句話「這個世上沒有一種名字叫雜草的植物」,相信在座的朋友們也和我一樣感受到話語裡想傳達「每一個生命個體都有其獨特價值」的意義。

 

在凱洛的大講最後,她宣佈了這次將是倒數第二次Punch Party,下一次PP 18(7/30)將會是最終回。我想對一些喜歡Punch Party 的朋友來說,自然是捨不得的。但從某個角度來看,也許這樣的安排也是相當的“PP風格“,因為我很難想像Punch Party 將來會需要為了長期延續而演變成一個大型且持續的活動,而有著某種組織或商業機制在背後維持。既然如此,當時候到了,不管對於主辦人或是參與的人來說,應該就是把曾經有過心情與感動的打包整理好留在心裡,但是彼此繼續的往人生的下一個轉折走去。

 

結束後大家要去聚餐的路上,我半開玩笑跟凱洛說,如果今天的題目「說出來可能不是很重要,但一定在某處改變了我一生的事」要我來講,也許就是成為無名小站的工作人員因而意外在生命裡添了一些風波(這個部落格的老朋友就知道我在說什麼,而不知道的人也請繼續維持不知道吧)。其實這是開玩笑的(雖然我的確有這三年對我造成的變化轉折,勝過過往十年歲月的感觸),但我認為--生命本就由一連串不起眼的小事中所作的選擇所累積而成,每一件小事都有可能影響了一生。因為背後的“選擇“代表的就是每個人的生命基調。也許其中幾件的影響因為機緣巧合會被放大而產生出轉折點,但是其實都是自己做出某種選擇的想法影響了生命,而不是那件事本身。

 

身為Punch Party 史上第一位講員(雖然也是史上聽眾最少的一位講員,因為很多人當時還在路上沒趕到),很抱歉總是拿這件事情出來說嘴,但畢竟是我跟Punch Party 這個活動結緣的起點,自然還是要交代一番,一直到後來成為工作團隊的一員,以及贊助廠商之一的代表。一切的開始也不過就是有一天我收到凱洛寄來的Mail,提到她想辦一個網路圈的聚會,活動名稱叫做Punch Party,希望找些朋友擔任第一場的講員,我很快的就回信給她說 : 雖然我自己擔心不夠格講些什麼,但是需要的話我很樂意參與。而因為是第一個回信給她的朋友,因此她就把我安排在活動第一個講…的這件小事,就讓我的生命與Punch Party 產生了連結。所以,是不是就像我所說的,每一件小事也許都有機會影響自己的生命呢?

 

期待Punch Party 18,相信會是一個完美的最終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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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大概沒有注意到我有參與共筆一個與網路/行動應用/社群相關的產業趨勢部落格Inside。

 

已經寫了一段時間,目前Inside 共有十位成員,最年輕的成員的年紀只有我的一半不到(想想自己真的是馬齒徒長),各自都有網路/技術/行動應用/電子書/社群經營的相關背景。我因為對技術一竅不通,所以寫的題目大多和我現在的工作有關,偏重於社群/社交平台發展的相關觀察。寫作的規則是每個星期至少要有兩篇,週二與週五交稿,再由負責主編的夥伴微調與安排上線間隔,讓每天都有文章發表。

 

坦白說寫產業相關的文章對我來說不是那麼簡單,因為在工作上很多自己隨著時間累積已經覺得“理所當然“的觀念與原則,也許需要思考透過什麼樣的鋪陳、說明與轉化,才能成為對閱讀者有用的資訊。而許多與主題有關的時間點、數字、歷程、人名,在只是需要自己理解其原理時不需要背誦的那麼詳細,但是在整理成文章時,總不能模糊帶過甚至不正確,因此也需要花時間把資料找齊才能撰寫。故每次想題目時,總是需要費一番思量,而且也經常有原本想寫的題目後來因為資料不夠完整的關係被擱置甚至割捨的情況。

 

當然,凡事一體兩面,在撰寫這些因為工作經驗自然而然累積的知識與想法時,也幫助了我自己重新整理回顧,讓原本有的理解也許更加有結構、有條理的重新“輸入“自己的腦子裡一次,寫久了也覺得對自己來說是頗有收穫的一件事。因此雖然在每週繁忙的工作之餘還要花時間想題目寫文章其實頗有壓力,但還是試著勉力維持這些產業觀察文章的書寫。

 

而每次在絞盡腦汁寫完一篇的同時,都再次讓我堅信部落格絕對不會被微網誌、Facebook 給淘汰,因為要把一件事情解釋清楚,仍然需要長篇幅來表達,而對於有心細細分享所知、所能的人而言,部落格仍然是一個最好用的管道。

 

Inside 的成員每一兩週就會聚會一次,除了交流業界的一些資訊之外,也會討論後續可以發展的計畫,因此讓我的書寫不僅只是靜態的分享,而延伸成動態的社群活動。

 

有一天突然有感而發,朋友們有時看我隨手po些自己隨拍的照片與雜文,有時又看我一本正經的寫這些產業文,不知道會不會很難把這兩種style聯想在一起呢?

 

也歡迎來 看看我在Inside的一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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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開始在讀一本書《不服從的創新》,會買這本書主要的原因是封面折口的幾段話讓我把它拿起來翻了一下:

 

十一種讓你平凡的方法:

 

    1. 接受別人所說的一切表面價值

    2. 不質疑權威

    3. 因為別人要你上大學就上大學,而非因為你想學習

    4. 一輩子出國一兩次,目的地是英國之類安全保險的地方(在台灣舉的例子也許該改為香港)

    5. 除了英文之外不想再學任何外語,反正大家都會英文

    6. 雖然常常想自創企業,但從來沒真正去做

    7. 想寫書,但從來沒動手

    8. 取得最高的貸款額度,然後花30年償還

    9. 每週坐在辦公桌前40小時,但實際只有10小時有生產力

    10. 不要比眾人突出,以免引人矚目

    11. 按部就班,跟從前人走過的路

 

坦白說,雖然似乎已經過了需要從書裡去學“人生建議“的歲數,但是這一陣子一直在腦子裡想的一個問題是「人生真的就只是這樣嗎?」

 

我快43歲了,明顯感覺得出來過往長期在工作上放了太多的心思與時間的副作用開始找上門了—本來自豪腸胃健壯,現在開始出現胃食道逆流的初期徵狀。本來可以熟睡一覺到天亮,現在半夜總要起身兩三次。新陳代謝慢了、體重控制難了。經常感覺疲倦到可以瞬間睡著…在在都提醒我“喂,你是個中年人了,人生裡精華的一半已經走過,接下來身體精力只會越來越往下坡路了“

 

我想應該沒有人想聽我叨絮自己的身體狀態,所以還是拉回來聊書吧。在看到上面所寫的「11個讓自己變得平凡的方式」時,坦白說至少有4~5個符合我,而另外1~2個程度不嚴重(只能說幸好我還寫過一本書,又可以扣掉一個),而會讓我想繼續讀這本書的原因是—那麼作者想給這些所謂「平凡的人生」什麼樣的建議呢?

 

我目前只讀到146頁,才剛剛算是一半,目前讀到的部份除了作者有趣的生平(從20歲開始創業、參加過許多國際志工組織)外,也開始提到他對“不一樣的人生“的看法、如何衝破限制自己去改變的“無形的牆“的建議、如何改造自己的“工作“等等。坦白說,也許沒有什麼你沒聽過的想法,但是問題只在一個:你是不是真的想這樣做,以及實際去做,如此而已。

 

我還是會繼續把這本書讀完,也許之後再繼續分享一些我覺得不錯的地方。例如裡面有一段把“上研究所“與“經營一個部落格“來比較的章節,認為去認真寫個部落格也許和去讀研究所的獲得差不多的部份,其實還蠻有意思的。

 

 

註:

這一篇文章應該也算是開始讀這本書後替自己所啟動的一個小改變:我決定減少午餐的份量,然後把省下來的時間用來更新部落格。一來因為想減重,二來也算替自己的生活帶來一些小改變。這一次我沒有要“每日一篇“那麼大的野心,畢竟有時中午還是要開會什麼的。反正就盡量寫點東西,當作是日記也好。也許都只會是些閒話雜感,既然都是不吃午飯時寫的,故集之名曰「以格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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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 Jennifer Su)

 

有看過「駭客任務 Matrix」的朋友應該對片中的打鬥場景印象深刻。除了武術指導高明與演員認真之外,演員騰空躍起或武打時360度的拍攝方式也是營造出特殊效果的關鍵之一。也因為「Matrix」把這種效果發揮的淋漓盡致,故也有人把這種視覺效果稱為「Matrix effect」。

 

三月的某一天,Lomography Gallery Store Taiwan邀請了一些部落客朋友到門市小聚,除了聽主理人也是知名的Lomo攝影達人Jeansman介紹Lomo之外(我個人覺得很有收穫,應該會另外寫一篇介紹,暫時表下不提),當天另一個重要的活動,就是邀部落客朋友們一起體驗Lomo LC-A+的拍攝,以及嘗試用LOMO LC-A+拍出一部「Matrix effect」的短片。

 

底片也可以拍片?當然沒那麼神奇。而是讓大家圍繞著拍攝主體成一個圓周並且同時按下快門,事後把這些照片連著播出時,就可以呈現出「Matrix effect」的效果。而主體有動感的話效果會更明顯,因此我們那天進行的方式是大家輪流到中間做跳躍或是其他的動作,其他人則同時按快門。之後再由Lomography Gallery Store Taiwan把大家的照片沖印掃描之後,剪成影片。

 

底下的影片就是當天的成果,進行到中間時會發現老查耍白癡的動作,請各位快轉略過即可。而如果你也想嘗試拍拍這種趣味效果,只要找到幾位朋友同時帶相機一起,就可以拍出你自己的「Matrix effect」影片喔。

 

當天一起參與的部落客以及Lomo TW的朋友們

 

Annon
Captain-Butter 奶油隊長
Cat 貓姐
Charles 老查
Dingdong 叮咚
Fresa
Jeansman 牛仔
Jennifer Su
Kai
Keanu
Shanti 小樹
Sherman
綺綺

 

底下就是這一支有趣的影片


 

 

 

 

看看Lomography Gallery Store Taiwan當天的活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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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興(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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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段電子商務,後半段社群經營的網路業老兵。沒事讀讀書、拍拍照、做做模型、收集玩具與老相機﹐愛讀村上春樹與卜洛克,從他們的作品裡,讀到了孤獨的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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