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開始在讀昨天新買的《村上春樹雜文集》,第一部分有許多村上談寫小說或者小說作品得各種獎項的感言,讀著讀著,突然想起自己其實也寫過「小說」這種東西。
說自己寫的東西是「小說」也許言過其實(對不起啊,小說之神)。一來篇幅都不甚長,二來其實當是寫的時候大多都把那當做一個文字遊戲在玩。而因為後來整個心境與關注的領域也都有了很大的變化,這個遊戲說來很久沒再玩過,今天藉著讀《村上春樹雜文集》引發的心情,也把這些遊戲之作當時書寫的緣由整理一下,當做是個記錄。
最早嘗試寫的其實是極短篇,而且是「情色極短篇」,哈。為什麼呢?在2000年明日報個人新聞台才剛開始,我申請了帳號開始寫起那時還不知道原來叫做「部落格」的東西,也開始拉身邊的朋友下水。在寫了滿一年之後,突發奇想要來個特別企劃。當時想到的是:bestguy的慾望男女系列。以情慾為題材的極短篇。會有這個想法,分成遠、中、近因:遠因,是有一次在另一個格主為女性,以情慾書寫為主的部落格留言討論到,感覺男女作者在書寫情慾時讀者的先天心態會有差異,格主回話說到她也遇到一些困擾,我則認為男性寫作者也許沒有那樣的困擾,但又會被用另一種眼光看待,只能說各有各的難處,但不免會想試試看如果自己寫了究竟又會有什麼「後果」。
中因是當時參加的讀書會在討論渡邊淳一的“失樂園“時所引發的一些想法。那時就動了這個念頭,也稍微在自己的留言板提起這一點。
近因(當時)是另一個友台“普莉西拉情愛地圖“看到上述留言回話給我,說“期待一個自稱bestguy的好色男人寫情欲的東西“,我在面對一些事情的態度總是 “Why not?“,是啊,為什麼不呢?試試看又何妨?而且對於從沒寫過小說的我來說,是個有意思的事。
原本那時還跟另一位朋友約好要我寫一篇他寫一篇的「四手聯彈」(壯膽乎?),後來被他放了鴿子,結果索性自己多寫一篇,分別以男人跟女人的角度寫同一個場景。上個星期在一個活動遇見這位放我鴿子的老朋友,說來也十多年沒見了。而這個遊戲正是十多年前的小說第一擊。
之後很久我都沒有再玩這個遊戲,一直到2003年,有一個之前我在出版社工作時的朋友突然在MSN敲我,問我有沒有興趣參與一個三人共筆的寫作計畫,由三位作者共同以角色扮演的方式寫一本小說,我的角色是兩個女人之中的男人。我到現在還不知道為什麼會找我參與這個計畫,不過我們三位作者與編輯倒是見面開了一個會,談人物設定等等。後來在我寫了三四回之後,被通知這個計畫暫停(其實就終止了),不過我倒是寫出了興致,自己還一路多寫了近十回才停。順帶一提,當時另兩位作者後來都成了名作家與知名部落客,但為了避免有「沾光」之嫌,在此就不提是哪兩位了。(原本是放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後來搬回現在的部落格)
之後零星還寫過兩三篇,一篇是參與朋友工頭堅當時一個吳哥窟的旅遊體驗計畫,為另一位朋友「造勢」的文字(不知為什麼又用了虛構的故事來寫,結果還遲交),另一篇則是一口氣讀了一堆馬修史卡德與菲利浦馬羅的冷硬派偵探小說後,突發奇想亂寫的。還有一篇則是因為村上龍的《其實你不懂愛》所引發想寫的念頭—
以上就是我極其膚淺無聊的小說習作,是為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