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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開始,總是要回顧跟展望一下。

回想過去這一年,仍然有種事情總是不照計畫走的感覺,年中間因為身心俱疲,一度想休息一下,當時都已經把手邊的錢計畫好,也想好要去學哪些東西上哪些課了,想說至少三個月到半年吧,重新幫自己充電一下,讓人生有些新的轉折。不過還是未能如願,繼續在原本的工作,繼續著上班族的生涯。不過在因故改變計畫的過程裡,也體會了「心轉、意轉、境轉」,影響自己的,通常都不是外在的世界,而是自己用什麼心態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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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前,我去北投健康管理醫院做了健康檢查,透過磁振造影MRI看看我的腦最近好不好。


曾經,健康檢查對我來說通常是公司安排的例行公事,甚至心裡會覺得能免則免。如果是把醫護人員請到公司來進行的檢查也許還會去應一應故事,但是如果是比較詳細要預約排時間去醫院檢查的則通常忙一忙就忘了,心裡還很阿Q想「哈,這樣算是幫公司省了一筆健康檢查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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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出租」第四次委託合影

「大叔出租」進行到目前為止也已經一個多月,與五位不同的委託人分別碰面,主要都是諮詢(或者也可以說,閒聊)。

雖然在表格上我有詢問對方願意支付的金額,實際上我並沒有收取費用,原因很簡單:我沒辦法開立收據或發票,也不希望被政府誤會我企圖逃漏稅(雖然好像也可以說我把我的閒暇時間拿出來與人共享是一種創新的共享經濟模式,現行的稅法不適合我之類的,不過就算了吧)。之所以會問,純粹只是好奇委託者覺得這項服務對他來說的合理價格,目前看起來大叔一小時的價值最高是NT$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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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大約十八年前吧,天母,中山北路七段。

因為身材高大的關係,那時喜歡到天母的外銷成衣店去找衣服,對於衣著還沒有既定的風格與品味加上阮囊羞澀的我,只能設法拼湊出上班要穿的一套套衣服,不過始終沒有辦法「湊」出一套西裝。

是啊,你聽到就笑了,西裝不是湊出來的呀,傻孩子。西裝最起碼就是要一套這樣買,或者訂做。但是那個時候的我,付不起,在那個信用卡與小額信貸還沒那麼流行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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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這兩天,覺得可以用些稍作排比的語言試著說說心裡的感覺,所以嘗試著在Facebook隨手寫了這些。很清楚知道這算不上是詩,也許可以算是私短歌吧。設定的讀者是我的女友,雖然是公開發佈,但只為她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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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有雨,路上行人匆匆。走著走著看見前面有位約莫60歲左右的伯伯在發傳單,精神很好的跟路過他面前的人說「早安」,然後60度鞠躬遞上傳單說「很好吃的,請來嚐嚐」。根據他的外貌與穿著,我猜想傳單上宣傳的是他自己的店,趁上班時間人潮多的時候來發傳單宣傳。只是路過的人因為手上拿著雨傘、包包,肯伸手接的人不多,輪到我的時候,雖然平常多半因為環保理由不接,不過為了不想讓他一直失望,就拿了。

瞄了一眼,他主打的魯肉飯和獅子頭都是我個人愛吃的料理,也許今天中午就可以去嚐嚐。

走著走著想到了昨天克里斯汀生的演講中提到,企業需要關注消費者有哪些「需要被完成的任務 Job to be done」,因為創新的機會就在裡面。進而想到,現在談到的O2O, LBS某些應用都是在嘗試讓「一個六十多歲的小吃店老闆要在雨中發傳單宣傳」與「一個愛吃魯肉飯與獅子頭的上班族想在中午公司附近吃到自己喜歡的料理」這兩件事被解決。所以重點不在於用哪些工具、那些技術、營收規模為何,而在於「你是否真的有解決了這個問題?如果沒有,你還需要做什麼?克服哪些困難?」

如果你能夠做到讓這個老闆跟你說「謝謝你,因為用了你們的服務,我以後不需要在每天早上站在路口跟人鞠躬發傳單了」,這才是真正的成功。而他為了你幫他做的所願意付出的價格,就是你的營收與回報。

有人說,創業是為了改變世界,我想,真正的改變世界,不是你賺了多少錢、變得多有名,而是有人會對你說「我感謝你所做的這件事,它幫助了我/改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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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查,你會想要帶人去東京街拍嗎?」二月的某一天,在雄獅旅遊/欣傳媒的好友工頭堅和他部門的同事How 這麼問我。

「你們覺得會有人要去嗎?」「應該會啊,尤其如果看過你一些東京街拍的照片的人應該也會很想實際去拍拍看」

「那我們先來調查看看好了」我說

結果當天晚上我在臉書上把這個問題拋出來「如果有人找老查組一個東京街拍團,會有人想跟嗎?」,得到了超過150 個讚,還有很多朋友在回應裡提到會想跟。

也許你會問,街拍到底是什麼?樂趣何在?借兩位日本攝影大師的話來解釋:

荒木經惟:

「散著步之間不自覺便按下了快門,因為街道自己會高喊著「拍我吧!」」

「街道兀自向我訴說著他的風貌,而我的照片只是將其忠實的複製下來」

「同一條道路,去程與回程的風景是不一樣的。隨著時間帶、天候的不同,走在道路的左側或右側都有著不同的風貌,這就是散步的樂趣所在吧」

「所謂「町」正是由人所建構起來的,隨著時空流轉的美麗城鎮景色」

「悠閒的在街道上散著步,就能遇見各式各樣的幸福」


森山大道:

「由無數人事物混合的都市,街道就像多重面貌的怪物」

「以新宿來比喻,就算今天看到的東西和昨天一樣,只要手持相機,我就會看到很多不同的東西呢!」

「每天看到的風景,每天經過的場所,只要我手上有相機的話,那就是旅行的感覺」

「人們是風景的一部分,構成都市的一員」


而為什麼是東京?因為我覺得東京是少數能把新與舊,東方與西方,歷史與未來等衝突元素融合在一起的城市,加上極佳的設計美學基礎讓東京即便是一個小小角落都流露傳達出「設計」的品味。而這麼豐富的視覺元素,自然是拍攝者會想去好好拍照的地點。


也因為感覺這個行程的想法是有不少朋友有興趣的,我們就逐步的把這個想法一點一點落實。

首先我了解到,組團與自由行有個很大不同是:旅行團因為會有領隊與其他成本,因此價格就會比自由行高一些,而畢竟我不是專業的領隊,如果團員還要負擔領隊與我的成本只會讓價格更高,所以我跟工頭堅說「這樣好了,我來帶這個團,但是我不收你們的費用,也會自己負擔一半的旅費,讓你們的成本不要太高,就當我是以便宜的價格去玩了一趟好了」(你看,我對朋友是不是很講義氣)

其次,雖然我在這半年就去了兩趟東京,但之前去都是以比較隨興的方式到處走走拍拍,如果真的要帶團,勢必還是要做點功課。因此索性就再去一趟吧,因此三月底我又跑了一趟東京,也因此很幸運的遇上今年提早盛開的櫻花。(這也應該算是夠義氣加上認真,老天獎賞給我的禮物 :P)

又去了一趟之後心裡比較有底了,我決定把下町當做是東京街拍團的主題。

初步排出來的幾天行程如下,我每次去東京都住新宿,這一次也這樣計畫:

第一天  新宿

    3C街
    新宿南口,高島屋周邊
    Marui Annex
    歌舞伎町
    回憶橫丁
    新宿都廳看夜景

第一天剛抵達,所以我們就近在新宿走走拍拍。

攝影大師森山大道這麼談新宿:

「在我為新宿拍照的兩年多之間,很多不同的人問我同一個問題:“為什麼是新宿?”每次被問到,我都會用最適合當時語境的想法來回答。但最後,我回到了最簡單的一句句子:因為就是新宿,沒有理由。因為在我眼裡,我仍然看得見一個完整的窮巷,一個讓人緊張的紅燈區。與東京那些在戰後跳過了50年或更長時間的漸變,最終落得蒼白、健康、無害氛圍的其他區域相比,新宿仍然蘊涵多姿多彩的時間痕跡。在東京,作為手持相機走在街上的人,我不得不迅速看過這個充滿了現代神話的潘多拉盒子,而把視線轉向其他地方。」

所以第一天,就讓我們也來感受一下新宿的不同面貌,我們會從飯店一路往新宿站前進,途中會經過光鮮亮麗的高樓,也會經過異樣氛圍的歌舞伎町,還有保留老舊面貌的街區,最後到都廳由高處俯瞰東京的夜景。


第二天  上野,谷根千,押上 (排比較滿)

    押上
    阿美橫
    谷中、根津小巷巡禮
    根津神社
    谷中銀座
    富士見坂

今天讓我們來好好體會一下東京的「下町風情」。
押上是個古舊而寧靜的老區,但因為晴空塔成為許多遊客在東京必到的點,因為在押上的十間橋,據說是想要拍攝晴空塔全貌最好的點。但除此之外,押上也是個適合漫步拍攝的區域,你會感受到另一種緩慢的東京生活節奏。

在上野的阿美橫,可以感受老式商店街「百物皆可賣」的熱鬧,以及市街隨著歲用所留下的痕跡。除了用鏡頭捕捉眼前的景象之外,想要吃點什麼、買點什麼,阿美橫也許都可以滿足你當下的心願。(老查附帶報告:在阿美橫裡也有二手相機店與玩具店,如果你也喜歡這兩類事物,我們可以一起去逛一下 :P)

有別於阿美橫的生氣勃勃,谷根千的巷弄之間有著另一種寧靜但又親切的感覺,也是日本文豪夏目漱石、森鷗外曾經居住過的地方。接著到東京十大神社之一的根津神社停留片刻,再漫步到谷中銀座,體驗市街中的坂道之美。如果時間許可的話,我們再走到東京少數碩果僅存的富士見坂(意思是看的到富士山的小坡),看看我們是不是可以幸運的望見富士山。

第三天  東京站

    東京站 
    日本橋
    有樂町

前一天走的太辛苦了,所以今天稍微排鬆一點。既然來到東京,怎麼能錯過經過重新修繕,但完整保留了文藝復興式「赤煉瓦」紅磚造建築的東京站呢?一定要去的。

而喜歡東野圭吾筆下加賀刑警系列作品《新參者》、《麒麟之翼》的朋友一定也想去加賀曾經一面思考犯人究竟是誰一面漫步其間的日本橋。

接著我們會晃到有樂町,又是一個新舊交會充滿著不同時代痕跡的街區,同時也有著各式各樣的商店與Mall,喜歡血拼的朋友們可能要小心你的荷包了。

第四天  中目黑、代官山、裡原宿

    中目黑,目黑川沿岸散步
    Cow Book
    T Site 蔦屋書店
    Hillside Terrace
    朝倉家住宅
    小巷巡禮
    代官山站
    原宿:裡原宿

總覺得住在中目黑鄰近目黑川的人是幸福的,因為隨時都可以沿著小河漫步,又有這麼多有意思的特色小店可以逛。其中有一家一定要去看看的就是日本作家暨雜誌《生活手帖》總編輯松浦彌太郎開的二手書店「Cow Books」。

然後,我們再慢慢散步到名列「世界最美的20家書店」之一,代官山的「蔦屋書店」,建築與周邊景致相當幽靜,店內有類型與數量相當豐富的雜誌、書與DVD,隔壁還有一家「北村相機店」可以逛逛。接著我們會在代官山的坡道小巷裡漫步,會經過保留了大正時期濃厚和風建設風格的歷史文化遺產「朝倉家住宅」。

接下來再搭車到原宿去裡原宿逛逛,富有流行文化元素的特色小店也會讓你不斷想用相機捕捉的城市風景。

(點這裡可看詳細行程介紹)


在一邊計畫上面的行程的同時,我們也辦了第一次的「行程討論會」,二十多位朋友一起聊聊自己理想中中的東京街拍行程規劃:不要排太緊,保留一些自己自主的時間,大半的交通以捷運解決,但是比較吃重的行程則安排交通車。基本上各吃各的,但是有好餐廳也可以一起聚餐。而這一些也都成為雄獅旅遊在安排詳細行程時的規劃重點。

除了只是一趟旅程之外,我也在想,要不要在中間來幾個主題攝影小活動呢?(例如拍東京的腳踏車、信箱、門牌...),或是回來之後把作品集結一起辦一個聯合攝影展呢?要不要用類似點點印的服務出一本紀念攝影集呢?這些想法都一點點的在成形當中。

據說這個行程雖然在雄獅旅遊的網站上搜尋有時候找不到,但是聽說光靠Facebook 上的口碑,還蠻多人瀏覽的行程。不過也許是因為這個月報稅的關係,暫時報名的人還沒有太多。

到底能否成功出團呢?坦白說我不是很在意,因為光是企劃這件事,對我來說已經相當有趣了,如果沒有成團,我自己去一趟也不錯啊。

不過非常確定一件事是,如果錯過這一次,將來大概也不會再有機會跟老查同遊東京了。為什麼?因為要我每次都得自掏腰包帶人去東京,老查沒有這麼多身家啊,哈哈。


【主題旅遊】《達人帶路》東京街拍達人老查.下町風情谷根千.幸福中目黑

看更多老查的東京街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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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一邊在重讀「策展的時代」時,突然有了一個想法。

閱讀一直是我生活裡很持續的一個習慣,對我來說,除了是讓自己在工作上不斷精進與充電的方式之外,另一部分當然還是因為閱讀本身就是件很有樂趣的事,每當看到一本主題有一思的書,即便一時未必用的上書裡的知識,我都會先買下來找時間讀讀,讀完未必整本書都能長久記住,也或者有很多書未必讀完(我喜歡同時讀多本書,常常會有讀到一半〝移情別戀〞的情況發生),但是過程裡那種聽著作者娓娓道來古今中外千奇百怪大小事的趣味,是我生活裡蠻大的樂趣。

而經常讀完一本書不是結束,而是另一段探索的開始。也許會繼續找同樣主題或者相關領域的書來繼續讀,無形中也會漸漸對那個領域多了些知識或了解,觸類旁通,樂趣經常會是加倍的,而不同領域間的類比或延伸,也會越讀越有通達之感(自以為啦)

所以那天一邊讀這本談策展的書,一邊想到--「如果來組一個社團,成員彼此都把自己的的書當做是一個主題來嘗試策展,會不會是一件有趣的事?」

順手把這個想法拋到Facebook上,不料還蠻多朋友留言表示有興趣想加入。我原本覺得因為既要讀書又要策展,門檻應該不低,所以如果能有10個左右的朋友肯參加,就很萬幸了。但是看來好像比我預計的多一些。想想乾脆把我的想法再稍微講清楚一些,看看大家的反應。

所以昨晚十點多,我一邊在咖啡館喝咖啡,一邊寫下了下面這段說明文字--

「「每月一書,以書策展」社團  成立想法說明

書,也許可以說,是作者以文字進行策展
讀者在閱讀一本書之後,也有機會把因為閱讀而接收到的刺激,加上自己的思考、判斷、經驗,進行另一次策展。

「每月一書,以書策展」社團的成立發想是,找一群朋友,約定好每個月每個人都至少讀一本書,然後針對自己讀的這本書,進行一次小小的策展,在聚會時分享給社團成員。

而這些策展的紀錄,也可以透過數位的方式--部落格、粉絲專頁、微網誌、影音、照片,呈現給我們的其他朋友,以及他們的朋友,甚至陌生人。

所以

這是讀書會,又不只是讀書會
這是每月的聚會,又不只是單純聚一聚
會有虛擬社群,但是虛實也只隔一線
分享是義務,由別人的分享中得到收穫是權利,不同的思想的激盪與相互刺激與組合是紅利


以下是我草擬的作法

社團成員人數:
每一個Group以10人為一單位,超過10人即另行分組

社團運作方式:
每月聚會一次
同時成立facebook社團與粉絲專頁(聚會開始後成立)、共筆部落格(以上均可跨Group共同成立)
每位成員每月輪值擔任聯絡人聯繫聚會時間地點
每位成員每月必須自行挑選一本書,並且閱讀
閱讀後,思考以此書主題進行延伸策展
於聚會時,成員輪流分享,每人分享時間10分鐘(簡報方式不拘)
含交流討論,每次聚會時間為2~2.5小時
聚會後,希望每位成員將自己的策展之數位記錄,透過粉絲專頁、共筆部落格等,再分享給社團成員之外的其他朋友
成員均可發起規則之增刪與變動,經過該Group半數以上通過即成立 」

然後,就用Facebook的「社團」功能,把這段文字放到社團簡介,然後加入前一天晚上有留言表示想加入的朋友(大約30位),想說一些朋友看到實際要進行的活動時,也許會打退堂鼓也說不定,這樣大概就和我原本預計的人數會差不多,挺好。

一些被我加入的朋友很自然就開始討論了實際進行的方式,例如「十分鐘分享到底夠不夠」「可以一本書不只講一次嗎?」「互動時是否應該開放討論」「同一本書有好幾個人都選有沒有關係」等等。我個人除了希望維持一些基本的format,以維持這個社群的共同性之外,其他問題我都覺得等成員大致固定下來之後共同投票決定,甚至不同的Group也許有不同的規則,之後還可以不同組間交流成功經驗,也是蠻好的事。

今天早上一覺醒來,已經有68位成員,嗯...很好。

中午繼續在社團裡拋出一些想法,例如徵求自願者先來辦「第0場」作為示範,讓大家更了解這個社團運作的方式,以及是否也容許「我是馬修,今天我只聽就好」的彈性等,討論了一會,我就出門去看電影了。

看完電影,90位成員加入。

吃完晚飯,105位了。

這當然也讓我有點惶恐與憂慮,看來事情不小心搞大了,想像一下,每個月如果有100多位成員都分享一本書的延伸策展,場地、進行的時間、事後的數位分享...都遠遠比我原本設想的「20個人,兩個小組,慢慢凝聚共識與默契,慢慢發展」的情況複雜的多。

不過,當然也有激勵我繼續想像其可能性的部份--假如一年下來,會有多少本書位我們帶來更多啟發?而這個社群還可以一起共同做哪些事?這些內容與觀點進而可以讓多少社團外的朋友有所獲得?而這樣的社群運作方式與力量,又似乎可以影響其他有不同想法的人進而去發起不同的社群,產生不同的力量與影響?想想就讓我覺得很興奮。

好吧,就繼續往下走吧,很抱歉這也許看起來是個亂七八糟毫無章法的方式,也似乎不夠專業(畢竟我是個專業的社群經理),但是這也是社群最有趣與最挑戰之處--我們都只是其中的一份子,每個人都有機會產生影響,但也沒有人可以掌控一切,一切都是社群的成員共同創造的,也因此常常會有超乎想像的成果。

船已經下水了,就讓我們試著朝偉大的航道前進,希望每一個成員最終都可以找到屬於自己的寶藏。


「每月一書,以書策展」社團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55033960497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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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做的時候沒特別想過,但是之後想想,我還蠻慶幸自己曾經寫過一本書,一本分享老相機相關資訊與一些攝影作品的書。

不是因為可以掛上「作家」的頭銜,也不是因為版稅收的很多,而是因為透過這本書寫自己的興趣的書,能夠讓自己整理一下喜歡的事物,用自己規劃好的方式和預設的讀者對話,也因此認識了一些新朋友,是種蠻難得的經驗。

你說「那寫部落格不也是這樣?」的確是的,但又有些不同。我從2000 年開始就一直在寫部落格,雖然不算多產,但也沒有中斷。從單純的分享心情、讀後心得與雜感,到慢慢的因為養成了收藏相機與攝影的興趣,轉而成為分享攝影作品與相機知識的管道。部落格當然也是一個可以以文會友,與讀者對話的媒介。但是感覺上部落格更像是自己在網路世界上的「起居注」,自己在不同時候的想法、體驗、經歷,透過一篇篇的部落格文章自然記錄下來,有時精采,有時平淡。而讀部落格,就像在讀某個人的生命記錄(雖然現在好像被Facebook 或微網誌一部分的代替了這種功能)。但是不同時候,不同的讀者,因為不同的原因與途徑接觸到你的部落格,很多時候也許只是因為搜尋找資料和你有”一文之緣”,也可能會因為文章太多,一下子無從讀起,因此透過部落格結的緣份有點像人與人之間的偶遇,擦身而過的多。

但是寫一本書的意圖性會比部落格來得高很多,畢竟篇幅有一定限制,所以從章節規劃開始,就是一個高度計劃性的過程(當然,文學作品也許不一定是如此)。而且,除了傳記之外,書其實是藉由一個題目讓作者的想法與文字被收斂聚焦,經過章節的鋪陳娓娓把一件事說個清楚,讓讀完這本書的讀者能夠因此而得到些什麼,留下些什麼。而打開一本書的讀者,也準備好傾聽作者要說些什麼。這樣的心靈對話,與部落格的偶遇相較起來,又是另一種不同的交流方式。

也許借我在工作上定期舉辦的一個實體演講活動「一卡皮箱」當做例子好了。我會邀請不同的人,通常是部落客,或者是在某個領域學有專精的達人來分享。規則只有一個—他必須帶一些與他今天要講的主題有關的「東西」過來,放在我們準備好的箱子裡,在講的過程裡一樣一樣拿出來與在場的聽眾分享。在15~30分鐘的時間,加上一口箱子能夠裝的容量的限制,分享者必須要思考在他的人生歷練與專業中,他要萃取什麼樣的經歷或故事來做為分享的內容。而連續辦了一年下來,每一場我都和現場的聽眾們一起聽了一個個精采的人生故事,甚至是閱讀這些講者的部落格或事蹟未必能感受到的趣味。在這個時候,”限制”(時間,實體物件)反而是一種聚焦與精鍊,就如書與部落格的不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搜尋「一卡皮箱分享小聚」看看過往的紀錄影片)

「寫一本書難嗎?」,也許有人會這樣問。我的答案會是「難,也不難」,因為每一本書都該是作者有話想說下的產物,只要心裡有不吐不快的,想要分享的,想要激發的,花些時間把想法沈澱,也許經過兩三個月甚或半年的書寫,一本書就會誕生。而在這書寫的過程裡,也許內容本身會慢慢的有了自己的生命,與當初的企劃不盡相同,但那也是寫書的過程裡最有意思的部份—作者會發現他不再只是這本書的創造者,反而是這本書成為第一個與作者對話的對象,把一些原本藏在思緒深處,沒有機會浮出來的想法與創意勾了出來,成為書的內容的一部分。

在現在數位媒介越來越普遍成熟的時代,寫書成一家之言不再像過往一樣困難,而且你我也許本來就已經熟悉透過部落格發表與寫作,試著找到一個主題,一個自己殷切想說的題目或領域,透過書寫,與自己對話,與心目中的讀者對話,之後你會發現這個創作的過程也許就像孕育了一個精神層面的小生命般,它將會和讀者發展出深淺不同的緣份,而對話會隨著書的存在繼續下去,延伸到你想像不到的時間與地方,這不是一件很美妙的事嗎?  


(本文為PoPo 原創「為自己出一本書」活動推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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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我要離開已經服務了十年的公司,換跑道了。


一些朋友可能會很驚訝「做的好好的為什麼要換呢?」,而家母當然也表達了她的憂慮「都已經做了這麼久,怎麼就隨便就辭職了呢?現在工作很不好找啊。」也許有些朋友會想「難道是要去創業了嗎?」,不過也不是。而這也是我想在部落格稍微說明一下的原因,下次如果有人問起,直接出示連結即可,不必再說一遍。


一些老朋友應該記得我在2009年時也離開過工作一段時間(三個月),只是後來又被找回去繼續上班。當時離開的原因是因為身體(也許還有心理)上的疲勞已經累積到一個臨界點,覺得如果不讓自己休息一下,也許會撐不下去。而在離開的時候,我把部落格的內容整理成一本書(讓我成為「一書作家」 :p),也做了些長短不一的旅行,這個放鬆的過程使我從長久的疲勞裡恢復過來,後來重新回到職場之後,我自己真的有「重新充電完畢」的錯覺。


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之後,適逢台灣的網路生態也起了很大的變化--Facebook 在台灣因為「開心農場」的風行而崛起,逐漸成為台灣網友逐漸不可或缺的社群互動工具。我原本負責的服務也因此受到不小的衝擊。我身為一個社群經理,也必須去了解與思考如何因應這樣的變化,這個過程對我來說開啟了另一種學習的契機,也越來越因為社群中的連結、互動與碰撞,確定了將來自己會想要繼續在社群經營的領域發展自己的職涯與專業,同時以一個業餘創作者與分享者(或者說,數位策展者)的角色享受在網路社群中與同好交流互動的樂趣。中間難免也不免會考慮既有的工作是否和自己想要發揮的領域間的關係,不過因為有很多計畫交付給我發動與進行中,也招募了不少新同事一起來進行這些計畫,所以對於手上的工作與所帶領的團隊,始終覺得有一份責任在,不能就這樣放下。


但是世事總有其微妙的發展--因為公司的部門改組,我的角色任務也因此有了些許的變化,原本我所負責的計畫與帶領的團隊也因此而有了調整。所以那些原本自己覺得不能驟然就放下的事,卻很自然的因為組織調整交接出去了。「變化」對我來說都是好的契機,也因此讓我有了「那要不要索性讓自己借這個機會有個更大的變化?」的想法。


在一家公司待了十年,在目前的單位也待了四、五年,某個程度來說,這也算是一個「舒適圈」--因為資歷和職位所得到的禮遇、因為對於手上負責的事務的熟悉讓工作雖然忙碌但缺乏新刺激...我知道我有能力在現有的職務上有所發揮與扮演好我的角色,但是這就是我所要的嗎?我就要在這樣的軌道上繼續往前走下去嗎?這是這一段時間我問自己的。


「為什麼不創業呢?」也許有人會這樣問。我很客觀的分析自己的個性與人格特質,我很誠實的評判自己不會是個好的創業者,但卻很適合在企業裡服務。所以創業從來都不是我的生涯選項,就讓更適合的人去做吧。


「為什麼不休息一下?」,甚至連家母都問我「你要不要查看看勞保的規定,你已經工作二十幾年是不是可以辦退休了啊?」(退休!?我自己覺得我還很年輕耶),不過我覺得自己現在的狀態不像三年前那樣已經身心俱疲,應該還不到需要休息的程度。且產業裡很多新的變化正在醞釀與發生中,這個時候去休息有點可惜。


後來,剛好朋友介紹了一個新的工作機會,在詳談之後,發現也與我自己想要發展的領域頗為符合,再加上對方的企業本身也是蠻新的公司,許多工作模式與方向都還有不少可能性有待發掘與建立,也符合我「離開舒適圈」的想法,所以就決定去試試看。


「公司就這樣放你走嗎?」(不然是能把我關起來嗎?開玩笑的),在與我的主管溝通之後,他也了解我做這樣的決定的原因,且正好因為原來的工作本來就因為組織調整而交接,新的任務正在初期展開的階段,因此我的離開並不會引起太大的衝擊與影響,所以辭職的過程也沒有遇到太大的阻力。接手的同事是已經共事了三年的夥伴,相信他也可以發揮的很好。


所以,還有兩個星期(我七月初離開),我就要離開熟悉的同事與工作環境,接受新的任務,重新歸零成一個新人去慢慢的發展出對工作的理解、策略與執行方案。讓我這老狗嘗試玩玩新的把戲,多學點新東西。


我一直很喜歡電影「鐵面無私 The Untouchables」的最後一幕,凱文科斯納所飾演的角色與他的團隊經過慘烈的槍戰與廝殺後成功的讓販私酒的黑幫大亨伏法(美國當時有禁酒令,販酒為非法)。在離開他臨時辦公的單位時,只簡單的帶走了和夥伴的合照與幾張剪報。而當他要步出辦公室時,一個記者攔住他問「聽說禁酒令即將廢除,你的看法?」,他只淡淡的回答「那我也許會去喝一杯吧」,然後人影就融入消失在街上的人群中。當任務結束,當時空背景轉換,一個工作者不需要太眷戀那曾經有過的犧牲、成就、貢獻或者功績,只需要繼續迎向下一份任務,下一個挑戰。正如聖經提摩太後書裡所寫的「美好的仗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已經守住了」般,在過去十年,無數美好的仗都已打過,對我來說,已經相當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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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棒球教練這麼說:「我從不把比賽帶回家,我總把它留在某家酒吧裡」,可以想見,除了歡樂舉杯的勝球慶祝之外,也免不了會有一個人獨酌試著化掉輸球的情緒的時刻。酒,在歡樂助興之外,本來也就有著沈澱、癒療甚至暫時讓人遺忘的那一面。

 

看過太多從歡樂、High、社交等角度切入的酒類廣告,也看過不少從酒的主力消費族群—男性的觀點,強調性吸引力、陽剛、權力、品味(財富的另一種符號)等象徵的表現手法。而強調產地或釀造過程打口味品質,由名人代言背書的作法也司空見慣。當比熱鬧、比美女、比場面、比名人都已經到了一個程度時,酒類廣告要用什麼樣的創意,才能夠在眾多「效用近似,口味大同小異」(笑)的競爭品牌中脫穎而出?

 

38度金門高粱酒在一般酒類廣告強調歡慶、品味、風味醇厚等慣用的溝通點之外,嘗試從喝酒的心情中劃出一塊「與自己對話」的角度,透過「挑戰珍藏館」的創意表現,試著從「克服恐懼,面對挑戰」的切入點,巧妙的與高粱酒在一般人的認知裡「烈」、「辣」等「有挑戰性」的特質連結,去營造「敢挑戰的人就是要喝喝看38度金門高粱」的氛圍。

 

不管是「機票篇」中年人克服外調猶豫的決心、「護腕篇」「六法全書篇」年輕人挑戰自我極限的毅力、「拖鞋篇」的克服恐懼、「領帶篇」的面對變革。不同的年齡層,不同的角色與際遇,共同的「感受只有自己知道,唯有自己能夠面對」的孤獨處境,這時,廣告裡沒有說的台詞就是「這時候能陪著自己的,只有手上的這杯酒了」。在喚起這種「既要咬牙挺住,但又渴望被癒療甚至遺忘」的微妙複雜心情或記憶的同時,也引發消費者對商品的好感度與記憶。

 

我個人因為負責社群經營的工作,除了欣賞廣告的創意之外,不免也會覺得如果這些「挑戰故事」不只是由品牌(廣告人)單向對消費者說,而是也讓「有故事的人」可以參與及分享自己的故事,畢竟活生生的經歷大有可能比廣告情節更動人。甚至如果舉辦實體的聚會(自然免不了可以體驗38度金門高粱的風味)讓活生生的挑戰故事得以面對面交流去產生更深刻的體驗與情感投射,對於品牌個性的形塑也許會有更深入的效果。

 

(本文同時發佈於2012年4月號「動腦雜誌」)

38度「挑戰珍藏館」

 

(依照法例提醒各位--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成年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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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開始在讀昨天新買的《村上春樹雜文集》,第一部分有許多村上談寫小說或者小說作品得各種獎項的感言,讀著讀著,突然想起自己其實也寫過「小說」這種東西。

 

說自己寫的東西是「小說」也許言過其實(對不起啊,小說之神)。一來篇幅都不甚長,二來其實當是寫的時候大多都把那當做一個文字遊戲在玩。而因為後來整個心境與關注的領域也都有了很大的變化,這個遊戲說來很久沒再玩過,今天藉著讀《村上春樹雜文集》引發的心情,也把這些遊戲之作當時書寫的緣由整理一下,當做是個記錄。

 

最早嘗試寫的其實是極短篇,而且是「情色極短篇」,哈。為什麼呢?在2000年明日報個人新聞台才剛開始,我申請了帳號開始寫起那時還不知道原來叫做「部落格」的東西,也開始拉身邊的朋友下水。在寫了滿一年之後,突發奇想要來個特別企劃。當時想到的是:bestguy的慾望男女系列。以情慾為題材的極短篇。會有這個想法,分成遠、中、近因:遠因,是有一次在另一個格主為女性,以情慾書寫為主的部落格留言討論到,感覺男女作者在書寫情慾時讀者的先天心態會有差異,格主回話說到她也遇到一些困擾,我則認為男性寫作者也許沒有那樣的困擾,但又會被用另一種眼光看待,只能說各有各的難處,但不免會想試試看如果自己寫了究竟又會有什麼「後果」。

中因是當時參加的讀書會在討論渡邊淳一的“失樂園“時所引發的一些想法。那時就動了這個念頭,也稍微在自己的留言板提起這一點。

近因(當時)是另一個友台“普莉西拉情愛地圖“看到上述留言回話給我,說“期待一個自稱bestguy的好色男人寫情欲的東西“,我在面對一些事情的態度總是 “Why not?“,是啊,為什麼不呢?試試看又何妨?而且對於從沒寫過小說的我來說,是個有意思的事。

 

原本那時還跟另一位朋友約好要我寫一篇他寫一篇的「四手聯彈」(壯膽乎?),後來被他放了鴿子,結果索性自己多寫一篇,分別以男人跟女人的角度寫同一個場景。上個星期在一個活動遇見這位放我鴿子的老朋友,說來也十多年沒見了。而這個遊戲正是十多年前的小說第一擊。

 

        髮—女之章

        髮—男之章

 

之後很久我都沒有再玩這個遊戲,一直到2003年,有一個之前我在出版社工作時的朋友突然在MSN敲我,問我有沒有興趣參與一個三人共筆的寫作計畫,由三位作者共同以角色扮演的方式寫一本小說,我的角色是兩個女人之中的男人。我到現在還不知道為什麼會找我參與這個計畫,不過我們三位作者與編輯倒是見面開了一個會,談人物設定等等。後來在我寫了三四回之後,被通知這個計畫暫停(其實就終止了),不過我倒是寫出了興致,自己還一路多寫了近十回才停。順帶一提,當時另兩位作者後來都成了名作家與知名部落客,但為了避免有「沾光」之嫌,在此就不提是哪兩位了。(原本是放在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後來搬回現在的部落格)

 

        bestguy 私小說系列(共14回)

 

之後零星還寫過兩三篇,一篇是參與朋友工頭堅當時一個吳哥窟的旅遊體驗計畫,為另一位朋友「造勢」的文字(不知為什麼又用了虛構的故事來寫,結果還遲交),另一篇則是一口氣讀了一堆馬修史卡德與菲利浦馬羅的冷硬派偵探小說後,突發奇想亂寫的。還有一篇則是因為村上龍的《其實你不懂愛》所引發想寫的念頭—

 

        前進吳哥窟小小說

        漢堡店的午後

        Fly me to the Moon


 

以上就是我極其膚淺無聊的小說習作,是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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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時候,未知的力量想要傳達給你的訊息總是會在你意想不到時出現。

 

今天下午在剪頭髮時,面前的電視螢幕在播一部我沒看過的電影「騎士出任務」,剛好出現了這樣的一句話「"有朝一日"是個很危險的詞,它其實是"永不"的替代詞」。
 
如果把這句話當做是在2012年的第一天某種力量想要給我的啟發,我想是很好的提醒。

 

讀過不只一本書都有提到類似的概念,現代人習慣了「延遲感受」--總是這麼說「有一天等我存夠了錢/退休/辭職/小孩長大/結婚/離婚…之後,我就要好好的做/去/享受OO」,甚至把生命裡的不快樂,都歸咎於那個目前還沒辦法改變,〝因為那個所以我不能OO〞的狀態。

 

但是,生活真的會在那遙遠的他方嗎?〝有朝一日〞是否只是拖延與自我欺騙的方式?很多時候,是的,是這樣沒錯。

 

在2011年的最後一週,公司循例要求大家休了一週的假(畢竟在很多同事都安排休假時,聯繫與會議的效果不彰,硬是要進辦公室工作也不會有太多的進度),在放假前我就想好有幾件事要好好利用這個假期來做。結果一週過去了,完成率大概60%吧,除了有一天意外因為頭痛大睡之外,其他未完成的事情只有兩個原因—懶散,以及在計畫時太過高估自己的能耐。

 

所以對我來說,把一些想做的事寄託在假期甚至是「有朝一日如果可以不要上班工作」時再做,其實就跟「我永遠不會去做」是差不多的意思。反而是如果真的想做,就該讓它在我每天的生活裡被安排進去。

 

前兩天在網路上看了發起「佔領華爾街」運動的齊澤克在華爾街現場的演講,他所主張的資本主義已經走到死胡同,「99%的貧窮大眾VS 1%的貪婪富豪」等理念當然值得我們深思,但是我對於他演講裡的幾句話也印象深刻—

 

「要搞出一個嘉年華會很簡單,但是真正重要的是在那之後回到實際的生活裡的那一天,是不是真的有所改變?還是只淪為〝啊,我還記得當年在那個運動裡我們…〞般的回憶」

 

「我們都知道我們不要什麼,但是我們真的知道我們要什麼嗎?」

 

「我們把改變這個世界的責任〝外包〞給了某些人,彷彿那只是他們的責任,但是我們要把這個力量拿回來」

 

生活,從來就不會也不該在他方。想做的事,從來也不會是在沒有確切日期的〝有朝一日〞才能做。

 

我想2012年應該不會是「是芥末日」,我比較相信如某些人所說,會是人類文明新的轉捩點發生的新時代。而對我來說,去好好回答「在生活裡,我要的是什麼?」這個問題,而不是讓生活像是處在自動導航狀態的飛機般循著固定的軌道運行,也許會是轉變的開始。

 

各位朋友,新年快樂,祝福大家在2012年,也都找到你生命中真正想要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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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註定沒有辦法被複製的活動,Punch Party。而它在2011年12月24日在舉辦了最後一場之後,結束了。成為記憶,或者說,傳奇。

不能被複製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主辦和參與的人。因為你沒有辦法找到凱洛來當主辦人與主持,也沒有辦法找到凱洛的這些朋友來當義工班底,同樣的也大概沒辦法找到理由與資源來支持這個沒有特殊目的,純粹辦爽的活動,即便形式再類似,但是那就不會是Punch Party。

而Punch Party之所以會成為某種傳奇,我個人認為不是因為秒殺般的搶票、不是因為曾經邀到的任何一位講員,甚至也不一定是因為凱洛本身,而是那從第一場開始了之後,就如同作品掙脫了創作者的安排而有了屬於自己的生命般獨特的氛圍。那種「一期一會」的偶遇,以及像是村上春樹在《如果我們的語言是威士忌》書中所描述的「如果我們的語言是威士忌,當然,應該就不必這麼辛苦了。我只要默默伸出酒杯,你接下來靜靜送進喉嚨裡,事情就完成了。非常簡單,非常親密,也非常正確。」般無需多做解釋的交流。凱洛在每一場Punch Party為每一場來參與的朋友伸出酒杯遞上一杯威士忌,而聽的人也默默的接過了酒杯喝了,事情就這樣完成。沒有多餘的後續,要不要接過下一杯也是那麼的自由。而就是這樣的氛圍讓Punch Party有種無法言傳的吸引力,因為在其他的活動裡總會有某種動機、某些目的需要被完成,因此少了那種輕盈而自由,不受拘束的生命力。

2011年12月24日下午五點,我提早到了PP Final的場地「好丘」,等著其他的工作伙伴過來。一個小時後,其他人陸續前來,我們開始搬桌椅,安排報到處。又過了一會凱洛也來了,對位子的排法有些意見,我們又把方向做了些調整。轉播組準備好了、簡報播放組測試的差不多了,但是椅子看來不太夠,現場又設法去弄了一些板凳。終於到了開放入場,一些老朋友陸陸續續出現,工作人員繼續為場地做最後的一些調動。終於,活動開始了。

我是第一位講員,第二位講員《大誌》總編輯李取中講完立刻又回辦公室趕稿,第三位講員HPX主辦人蔡明哲 Richard與七分鐘的結束金幣聲廝殺了一段時間光榮戰勝,第四位講員也是第三次上Punch Party講台的米果為Punch Party做了最棒的「追思」(凱洛隨即宣布要把這份簡報ˋ放在Punch Party的官網上作為PP的紀念)。中場休息社交時間,下半場的兩位講員洨記者與亨利市長聯手把氣氛炒到最熱,而原本被凱洛設定是高潮與句點的「一件浣春秋」則始終沒有出現。(我猜事後應該也沒有人打算追究他為何沒來)。凱洛最後回顧了PP1~PP18,正式為Punch Party畫下了真正的,完美的句點。

你發現了嗎?我沒有詳細介紹每一位講員到底講了些什麼,因為那七分鐘的內容其實只是個介面,只是給聽眾的刺激「啊,原來也有這樣的人/事」。如果你有來,無需我多說。如果你沒來,我多說也無用。PP正是這樣的一個活動。

我突然想起了四年前那一場傳說中的PP首部曲,那一場如同馬奎斯所形容「世界太新,許多事物還沒有名字,必須伸手去指」般所有講員都還不知道該在台上說些什麼的起點。所以有人把街拍與「看不見的城市」硬是湊在一起胡說八道(對,就是我)、有人介紹他的老闆是何許人也(結果七分鐘講不完)、有人介紹當時還在開發中的某種神奇手機作業系統(後來也許你買了,就是Android)、有人從剛剛買的車用GPS衍生出種種奇想、有人介紹他剛剛去參加的一個美國網路圈活動,也有人用〝踢爆〞的方式描述網路圈的某位人物(那個影片記錄基於網路界的和諧我一直沒有上傳,靜靜的存在我的硬碟裡,凱洛應該也有留)。最後所有的講員還又嚴肅又搞笑的拍了合照,沒有人知道這個活動日後會發展成何等模樣。

是的,PP已經結束了,因此這篇心得文也不再需要扮演介紹、推廣、吸引新朋友參與PP的目的。所以我單純的記下參與完PP Final的一些沒什麼系統的雜亂心思,以及再跟Punch Party這個也許對我來說也產生了些影響的活動說聲「莎唷娜啦,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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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一次用彩色顏料畫畫是什麼時候的事?我指的是就是純粹的畫一幅畫。

 

 

雖然我不知道大部分的朋友的答案會是什麼,但是我自己在昨晚之前的答案是二十八年前,國中美術課。之後大概就沒機會用水彩或彩色筆什麼的畫畫了。

 

 

上個星期,老同學傳訊息給我,問我有沒有認識畫家?因為他在幫他孩子的小學擔任志工,需要募一些經費,因此想辦一個義賣會。找畫家的原因是希望可以邀畫家捐贈作品作為義賣的標的。

 

 

「你也知道我是工作阿宅,怎麼會認識畫家呢?」

 

 

「ㄟ…那你要不要自己畫一幅拿出來義賣?」同學問

 

 

「我畫最好是會有人願意買啦」我不以為意的回覆同學。

 

 

沒想到同學的解讀是「我願意畫,只是擔心銷售狀況不佳」,所以就把這列入他的義賣品陣容中。

 

 

上週六我的攝影展開展,同學除了來捧場之外,也把裱好的畫布帶去現場給我,雖然尺寸不大(比一本書封面略小一些),但也是我第一次摸到釘好在木框上的畫布。交件時間是下星期五,不到一個星期。

 

 

好吧,只好硬著頭皮答應了。同學也許擔心我沒辦法畫出來,好心的說「或者你把你拍的照片貼到畫布上也可以啦」

 

 

我想了想,決定還是設法畫畫看,畢竟把照片貼在畫布上感覺有點蠢。

 

 

結果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都加班到十一點半才離開辦公室,所以空白的畫布依然放在我書桌上沒動。

 

 

星期四,晚上有一場喜宴,想想如果今天再不畫就要失信於同學了,決定通宵趕工。喝完喜酒我在街上邊散步邊想到底要畫什麼,後來想說「那就畫〝笑臉〞或〝愛心〞吧,至少比較簡單」

 

 

買了水彩筆回家,顏料則打定主意用我做模型時上色的壓克力塗料(因為對於乾燥速度我比較有把握),然後就硬著頭皮開始一層一層的畫了。

 

 

因為毫無技法可言,所以過程就不細說了。一路上色、風乾、上色、風乾,慢慢的也越來越有樣子(自以為),弄到凌晨三點多快四點,大功告成。

 

 

拍了照上傳,有朋友說「看起來不太像十幾年沒畫過畫的人的作品」,我回說「嚴格的說,這是除了學校美術課之外沒畫過畫的人的作品」,也有朋友說「你潛意識喜歡挑戰極限」,我則回「是極限喜歡挑戰我 」

 

 

不論如何,我的畫作第一號總算是完工了,我幫它取了個名字「不羈的心」,英文也許可以叫「Unchain my heart」吧

 

 

這很有可能是這位畫家唯一的作品,怎麼樣,要不要去競標收藏啊 。



=================



後記: 據剛好有在現場的朋友轉述,最後這幅畫以NT$4,000賣出,據說底價1000,有一位辣媽開口NT$2000,另一位年輕人出NT$3000,辣媽又喊NT$4000成交,朋友特別強調「比葡萄姐姐的作品還高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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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又是去擔任「社群經營」課程的講師,中間我提到我後來在使用社群平台時都不會介意讓社群裡的朋友知道我的工作單位等個人資訊,而也與很多網友因而才認識甚至見面。一位學員問我會不會因此為自己帶來什麼麻煩?我說其實習慣了之後也覺得很自然,坦白說沒什麼困擾。

 

不過事後想想,這樣透明的方式固然沒什麼特別困擾之處,但是曾經在工作上有過的一個有趣體驗大概將來也沒有機會再有了,就順便講講這個小故事-- 

 

我在之前的單位時,有一次當時的競爭者舉辦了一場針對User的研討會。同事跟我說“他們已經認識我了,所以我不能去。你也有他們的帳號不是嗎?你要不要去報名?“ 

 

因為還蠻好奇他們辦活動的方式與目的,心想,好吧,我就親自去會一會他們吧。(其實只是偷偷地混進去而已) 

 

先用mail報了名,還很小心的用了私人的信箱怕被拆穿。接下來就等報名確認函了…咦?一直沒收到,難道被識破? 

 

好吧,管他的,就闖闖看咯。 

 

刻意隨便穿,想說在開始時間差不多時到,應該就可以混在其他人裡面一起進去了。 

 

到了一看,耶?怎麼沒人報到…硬著頭皮過去“小姐,我沒收到你們的報名確認函,不知道我可以參加嗎?““喔,沒關係,您在這裡找一下您的名字,簽個名就好“ 

 

偷偷聽到工作人員交談,喔,原來他們的mail出了問題,確認函沒發出去,難怪沒啥人來報到,因為這活動是“限額200名“參加,沒收到信的User也許以為沒報名成功吧。 

 

進去之後用眼光掃了一下全場,大概才30個人,加上15個工作人員,糟了,沒辦法如願混在“人群“中。只好找了個角落坐下把資料拿出來讀。我們的競爭對手手筆還真大,送了一個公事包、一件POLO衫、硬皮精裝的筆記本、書簽、磁鐵,WOW,加起來成本少說也要三百塊左右,就這樣來就送耶。 

 

我低著頭盡量不要引人注意,誰知這時耳後響起一個聲音“您好,可以跟你換個名片嗎?“ 

 

“我…我沒帶名片呢…“(哪敢把名片給你啊,當場肯定走不出門口)“沒關係,這是我的名片“(哇,亞太區總監!!)“喔,我姓李,您好“ 

 

隨口聊了幾句,誰知道又有兩個人過來了…天啊!! 

 

只好帶著靦腆而害羞的笑容,盡量裝作內向而不善言詞,間中問幾個看似單純其實是我想知道的關鍵問題。 

 

研討會終於開始,為了裝作外行,記筆記時還故意在關鍵點後的一兩句才抄,免得被人看出來我是同業。(是,我知道,我心機很重,我想太多…) 

 

他們一定很開心有這麼認真的user,這也算是日行一善吧? 

 

四個小時的議程結束了,結尾是抽獎。兩部數位相機呢!不過,得獎者由總經理親自頒獎兼合影留念。 

 

“神啊,千萬別抽到我!!“我暗自禱告著。為何?廢話,如果有照片為證,哪天他們發現我是競爭者的時候,一定會幹死,我還不想沒事被人釘稻草人。 

 

幸好,沒抽到。 

 

“我們準備了一些點心,歡迎大家留下來交流一下,多聊聊“ 

 

想想先走為妙,留下來越久,越有機會暴露身分。走出門口都還聽到熱情的聲音說“再見“,我回頭微微躬身示意,還是帶著那靦腆的笑故示從容的離開。 

 

我想現在大概沒有辦法再這樣混進競爭者的活動裡不被發現了吧,想想007 電影裡James Bonds既不易容還行不改名做不改姓的到處混,果然電影只是電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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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部落格累積到訪人次終於滿100萬了,而文章數也即將滿600篇(還差10篇)。

當然這些數字比起很多部落客來說算是「小巫見大巫」,但是在今年生日左右到達,也算是有些個人意義。

這兩個星期算是公私兩忙,曾經有想過如果生日當天「部落格文章滿600篇+到訪人次滿100萬」倒也是不錯的個人慶祝方式。只是這也不過就是個念頭,在忙碌的行程下,實在沒辦法再提起勁去實踐。

那天有個朋友問我「你為什麼還會有想寫部落格的念頭啊?你不是工作很忙嗎?」

我笑笑沒回答,不過心裡的答案是「因為我仍然希望除了工作之外保有一點點生活,因為我希望有些東西留下來證明我曾經存在過」

很多朋友應該認為我是個無可救藥的工作狂,我就算說我不是,看來也沒人相信。但是說真的,我真的一點都不愛「工作」,我也希望可以把我的時間只花在看老電影、玩玩具、拍照、整理相機,甚至散步、發呆。花那麼多生命在工作上只有兩個原因─那是責任,以及工作中有些的確是我真心相信且希望投入的事。

但是除了工作之外,我仍然還是想要有一些純粹屬於我自己,不必在乎其他人怎麼看怎麼想的生活的。而「寫部落格」就是我保存我的生活軌跡的一種方式。讓一些曾有過的想法、在意的事、感覺與記憶得以保留,不致於就此遺忘。

當離開一個工作,也許兩三個月後就未必還有人會提起你,一兩年後也許就不再有人記得你曾經做過這些事。而在Twitter, Facebook上曾有過的喃喃自語或者對話,下個星期想要重溫大概就已經找不到了。而除了在至親好友的印象中留下曾經活著的記錄之外,大概就只剩下部落格可以證明「我曾經這樣活著」了。

也許你會問「留下這樣的證明有什麼意義?」也許沒有,不過如果人的一生什麼也沒有留下來,不也是一件有點悲哀的事嗎?

所以我大概還是會繼續這樣寫下去吧,不管有多少人看到,這也許就像是我投入生命長河裡的瓶中信,有緣的人,就會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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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在想工作上的一些事,一時有感而發在Twitter上發了一則「要訓練判斷力最基本的方式就是養成「這件事我負全責」的思考習慣。要訓練思考周延性最基本的方式是養成「從比自己的職責更高一階的視點看事情」的思考方式」,今天早上有網友回我說這只是開始,如果沒有實際去做,也只是「眼高手低」,我則回覆他的確我文中有提到這只是「基本」,但是在有好的執行與好的結果之前,必須先訓練自己有正確的想法。


也許借一個工作上的往事來聊聊我的想法吧。大約十一年前,我才剛進上一家公司(行銷部)沒多久,還算是個菜鳥,有一天下午我的主管出去開會,突然總經理找人把我叫進會議室。進去之後,原來老總跟統一超商的人在開會,談即將要上線的「超商取貨付款」的Go to Market推廣。沒錯,現在對於常在網路購物的朋友來說已經習以為常司空見慣的超商取貨付款,那時還是相當創新的服務。而因為在當時算是有點機密的合作,因此我這個菜鳥當時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合作案。


老總說「我們跟超商的系統串接已經差不多完成了,不過超商對於我們推廣這項服務的計畫不太滿意,希望我們可以提出更完整的推廣計畫。為了不要影響上線的進度,你等你們經理回來跟他說,請他明天要提出新的行銷計畫。」


當時是下午四點半。


大約五點左右,經理回來了。我跟他報告了剛剛會議的事,經理直接說「怎麼可能,只有一個晚上,要做完整的規劃時間一定不夠。」


為了不要讓總經理以為我傳話不力,我只能硬著頭皮說「可是老總當場答應對方明天一定會提案,連時間都約好了」「現在都快六點了,就算趕出來品質也一定不好,不行。」


因為我上上個工作是在一家設計公司擔任企劃,算是培養出一套對於客戶提案的工作模式,且經常也會接到很趕的案子,想了一下之後,我跟經理說「我想這樣好了,能不能請經理把這個案子所有的文件以及前一個版本的企劃案給我,我今天晚上消化一下先試著改寫一個提案出來。即便明天超商還是不滿意,畢竟我們還是做到了老總對他們的承諾,至少爭取接下來改寫的時間。」「好吧,你要做就做好了,文件就是這一箱,你慢慢看吧,不要太勉強。」


我吃完晚飯之後回到辦公室,開始一份一份檔案慢慢看,試著弄清楚「超商取貨付款」是怎麼一回事。大約花了三個小時看完所有的資料之後,我搞懂了。於是就再繼續看之前的企劃案。發現也許超商覺得不滿意的點在於,整個宣傳計畫沒有點出「超商取貨付款」對消費者的價值何在,為什麼消費者要捨在家等郵件不選,而要自己去超商取貨。


我花了一些時間思考,覺得「超商取貨付款」的幾個好處在於--


1.    郵局只有上班時間會寄送,但是超商取貨24小時都可以去取,時間彈性大
2.    超商隨處都有,去取貨不會太麻煩
3.    如果是包裹或掛號要有人等郵件,但是超商取貨不需要
4.    如果不希望家人或工作伙伴知道自己愛買東西,自己去取就不會讓人發現
5.    當場如果覺得商品有問題,其實可以直接退貨,不需要有寄回或等退款的麻煩。

(當然,以今天來說,這已經算是普通常識了)


我先花了一些時間把上述好處整理成與消費者溝通的文案,再思考我的公司的特性想了一句貼切的大標。然後試做出幾份廣告的草稿(視覺用草圖代替)。接下來就是排定媒體宣傳計畫。等到把這些東西都弄完,已經是清晨五點半了。我把所有的文件印出來裝訂好,以及把檔案都存在磁片裡(沒錯,磁片),然後留了條子在經理桌上說我會請假一天補眠,就回家去睡覺了。


等到我再度起床已經是下午五點,看了一下手機,有三十幾個未接來電與十幾通留言,急忙撥了語音信箱之後,才知道公司本來希望我一起去跟超商提案,後來最後一通留言則是「提案完了,超商很滿意,案子決定這樣進行,辛苦了,明天回辦公室再說。」我心裡其實蠻開心的,顯然昨天一晚的辛勞沒有白費,的確有抓到這個新服務的優點與特色。而後來我也理所當然的成為這個專案的負責人,對我來說,自然也獲得了一些之前沒有過的經驗。


回想一下當時的大膽接案,其實不過也就是因為「這件事我來負責」與「試著從老闆的視野來思考」這兩種想法—因為自己攬下了這個責任,逼使我必須要做出最好的判斷。因為了解老闆當下在合作夥伴面前必須做出承諾的想法,因此不會只想到時間不夠,而是思考能否「先提案履行承諾,爭取多一些時間」。至於案子的完成,也許只是過往經驗與執行力累積的成果或是一些些運氣。但是如果沒有剛開頭「我來負責」「老闆當下到底在意什麼呢?」的想法,我是不會有讓自己經歷這個案子的磨練的機會的。


所以國父孫中山說「知難行易」,建立起正確的想法與觀念之後,實際去做也許並沒有想像中的難或不可能,反而是讓自己養成對的思考方式,才是人生真正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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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提到我在第一份正式的工作上工一個多星期後就被老闆詢問願不願意派任到香港,之後在香港待了兩年後請調回台灣。不過通常這種情況也會面臨到一個問題—組織當下不一定會有適當的職務讓回調的人員擔任。老闆可能覺得如果要我回去當編輯有點浪費了這兩年的歷練,但是當下好像把我往哪放也都不對。所以他先讓我在總經理室理當他的助理,而後來他把原來的通路組擴大為營業部,新設了企劃組之後,把我調過去做企劃主任,負責行銷企劃。

 

說起來雖然在念書時就對「企劃」的工作相當嚮往(因為當時讀了一些日本以企劃為主題的書,覺得透過好的企劃能讓商品熱賣是很厲害的事),但是當自己實際負責這樣的工作時,難免也面對一時不知如何下手的窘況。後來我思考了當時公司的產品以及與通路的關係之後,既有的主力產品如漫畫、遊戲攻略本、星座書一來主力通路已經有穩固的配合,且影響銷售的主要因素是產品力,比較沒有企劃的切入點。而覺得自己應該要發展的是對於編輯部門新嘗試的書系透過「向通路採購妥善的介紹書系與書籍特色」以及「規劃符合該書主題的促銷/公關活動企劃案,嘗試為新書增加賣點。」這兩件事。但是因為企劃組對公司與同事來說也是新的單位,所以初期也仍在摸索自己到底可以對組織提供什麼新的貢獻。

 

有一天,到版權室去找同事閒聊,看到他身邊的原文書堆上放了一本封面畫著一隻手捆著細膠帶的書,我半開玩笑問「日本人真厲害,連包紮手指都有專書介紹喔?」「不是,這是教人用膠帶纏住穴位就可以瘦身的書」同事答。「咦?聽起來好像很厲害,應該會賣喔」「日本賣得不錯,我們也把版權簽下來了,不過隔了幾個月編輯部評估之後覺得不好推,所以要退版權」「可是我覺得應該會暢銷耶,只要用膠帶纏手指就可以瘦,不是很輕鬆嗎?」「你這樣覺得喔?那我跟總編輯講一下看是不是還是依原計畫出好了,畢竟退版權對我們來說對信譽上會有影響」

 

後來編輯部主管決定還是出這本書,但是也撥了內線過來「聽說你覺得這本書可以賣的動,那要不要想一下用什麼企劃可以讓書大賣?」「好,我來想一下」畢竟覺得這本書是因為我的多言,而從原來不出版而變得即將要推,我好像也對它有些責任在。我想了一下,既然這本書教的是用膠帶減肥,如果隨書可以附贈膠帶好像對讀者來說會有種「既然這樣,姑且就試試看吧」的直覺吸引力。因此我打算去找有在做膠帶的廠商談合作,看能不能談到免費的贈品,而用書的宣傳版位(像是書腰、貼紙等)來做交換。

 

首先想說還事先找國內的廠商好了,所以我第一個打的電話是四維(鹿牌)膠帶,我查了104之後就直接撥電話過去,總機轉了幾次後,對方要我mail企劃案過去,之後就沒有下文。眼看出書在及,我也只好硬著頭皮想說「那就找3M吧」,同樣是透過查號台查號,打電話過去給總機轉,結果接到了正確的負責人。當我簡單說明了想法之後,對方說「或者您方便到我們公司來當面談一下嗎?」,當下我就答應「好啊,我過去拜訪好了」

 

等到去到3M,對方告訴我其實他們也有聽到日本的分公司提到這股「膠帶減肥」的風潮,只是他們也不確定在台灣有沒有市場所以暫時沒什麼動作。負責的人並跟我說,如果要效果好,並不是用我原本設想想要談交換的包紮用透氣紙膠帶(因為韌性不夠,所以穴位施壓效果不好),而是他們另一種原本是供醫院用來固定點滴管的膠帶。我當場就問「那麼這種膠帶市面上買的到嗎?」「買不到,只賣給醫院」「那你可以送我一些當做贈品後,再鋪一些貨到通路上嗎?不然使用者要買也買不到有點可惜」「好,我們會嘗試看看,畢竟這種膠帶平常一般人是用不到的。另外給你們的贈品我們會幫你切成適合的寬度(約0.3cm),這樣拿到的人回去就可以馬上用」對方很阿殺力的說。

 

我想大約35~45歲的朋友也許對這本書有些印象,就是「15秒輕鬆膠布瘦身法」,當時除了引發話題之外,實際的銷售也很不錯。印象裡總共賣了23萬本以上,其中有兩萬多本還是透過3M鋪到藥房等非一般書籍通路的。對公司來說自然是不錯的成績(而且後來聽3M的窗口說,他因為這個案子所帶來膠帶的銷售業績,也升官了)。對我個人來說,憑著「新手的運氣」也讓我的工作被其他人所認同,之後一些書紛紛都會來找我想一下有什麼企劃可以做的。

 

第二本做到的書是有關於美髮的翻譯書。因為作者是日本人,不像本地造型大師有一定的知名度,因此在思考行銷助力時很自然就想若能提供跟美髮造型相關的贈品也許會是不錯的誘因(當時還沒那麼流行隨書或雜誌包贈品),於是就開始找合作廠商。我一家家的打給相關的生產商:花王、麗仕、資生堂…….,沒人理我。在無數通沒有回應的〝cold call〞之後,終於跟沙宣的產品經理約到見面談的時間。

 

懷著一顆忐忑的心(畢竟這是我的第二個案子)去拜訪沙宣,經過我的提案之後,對方答應提供十萬份隨身裝的噴霧定型液給我隨書贈送,當然我們也提供了版面作為交換。若是以對方告訴我的成本來說,這可是價值數百萬元的贈品呢!我不動聲色的謝過對方,一出他們辦公室的大門,我簡直樂歪了!在經過一通又一通冷冷的拒絕之後,竟然成功的談到這麼棒的贈品,而且幾乎不必花錢,對一個剛開始做行銷企劃的菜鳥來說算是很棒的事了(書出來之後,我對當時拒絕我的廠商各寄了兩本,作為甜蜜的復仇,哈哈)。 那當下,只想找個人分享我的喜悅,打給誰呢?我打給了當時的女友,我興奮的在公共電話中大聲的訴說我的興奮和驕傲,她也大聲的回應和分享我的喜悅,那時的情景還深深的留在我的記憶之中(那一年我26歲,還是個小伙子)。

 

不過做完這兩本書之後,我也意識到一件事—就是同樣的招數畢竟不會適用於每一本書。因此雖然日後其他人難免還是會希望我「試著找個免費贈品來送吧」,在屬性適合時我也仍然還是會用這一招,但是我也提醒自己不要被這兩次的好運氣限制了自己的思考,仍然要針對每一本書的屬性,思考適合的推廣方式。

 

這兩個案例也讓我學到了,所謂的「企劃」,就是設法透過企劃者對於現況的理解、分析與判斷,思考出「創造價值」或「解決問題」的方案,進而得到成果的一種「行動」。唯有「行動」才可以創造出實質的效果,企劃的過程,也是不斷的解決問題採取行動的過程。

 

另外,昨天在讀松浦彌太郎的新書《找到你的工作好感覺 – 松浦彌太郎的工作術》,裡面有一段「就算覺得自己有很多優點,還是要經常否定自己、打擊自己,這是一種發現全新的自己的嘗試,會讓我們有進一步成長。「永遠嶄新」的人,是就算年齡增長也保有赤子之心。不會忘記初衷,總是不斷挑戰,無法因昨日成就而滿足的人」。我很認同這段話,因為既然世界不斷的在改變,我們也必須不斷的逼自己成長,「自滿」其實是阻礙自己成長最大的障礙之一。

相關文章--

[以格代餐] 也許並沒有“選錯行“這回事--工作之於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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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意見

 

 

記得很久以前讀過香港女作家張小嫻的散文集(書名忘了),裡面有一篇的主題是「佬味」。

 

所謂的"佬"是粵語裡稱呼"有點年紀的男人"的略語,不過感覺算是平易中微微帶貶意的叫法。而「佬味」也自然不像「男人味」、「男子氣慨」那樣正面的形容,而是指中年男人稍稍不修邊幅,甚至有點邋遢的感覺。有點像粵語裡另一個形容中年男人的詞「男人老狗」,有種隨便而帶著點稜角磨盡的滄桑味道。

 

只是記憶裡張小嫻的文章對於"佬味"是帶著些微警告意味的敘述,提醒男人們不要因為年紀長了、感情定下來了,就不再注意自己的外表吸引力。鬍子不刮、挺著肚子穿著短褲、拖鞋、格子襯衫的就上街到處去,中年男人還是該好好打點一下自己的外表,不一定要衣衫華美光鮮,但是至少該恰如其分。

 

年輕時有一段時間因為經濟能力的關係,的確是不太在乎穿著。不過當荷包稍微有點錢之後,其實對於穿著和外表也還蠻在意的,也有過一段"風神漂丿(撇)"的時光。不知為何,當時讀這一篇文章的印象就相當深刻(你看,隔了十幾年都還記得)。也許是想警惕自己“老了以後“不要變成文中所形容的“佬“(或“肥佬“)。

 

之後偶然一次聽到另一位美女小說家聊起她對男人的看法,她覺得“胖男人“對她來說只代表欠缺自制與意志力的存在,毫無雄性動物的吸引力,基本上她不會把這樣的男人當男人看。當下更是覺得「男人看女人的眼光比起女人看男人,其實是寬容得多啊」。

 

只是年歲漸長,費洛蒙對我的作用力越來越弱,加上感情穩定、大部份時間專注於工作、新陳代謝變慢、沒時間常運動…等種種理由,我的身形也越來越中廣壯碩。我的穿著也逐漸因此而往寬鬆、休閒的方向演進(而且我又在一個不需要穿襯衫打領帶的工作環境上班)。直到有一天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發現竟然也有了當時所讀的文章裡的“佬味“(而且還得加個“肥“字在前面),不禁心下一驚。

 

女友自然對此也不太滿意,經常直接表示要我減肥。只是我多半諾諾以對,心裡想我的肚圍有一部份的原因也還是因為她—因為兩個人吃飯時,最後總是我要扮演“清空桌面“的角色,長久以往如此這般怎能不胖?

 

後來看了一些自己參加活動的記錄照或影片,覺得已經到了“不忍卒睹“的地步,心一橫,決定認真減重,每餐只吃土司豆漿,加上早晨的兩大杯自製果菜汁,作為主要的食糧。兩週下來倒也瘦了三公斤多。

 

我老實招供,“健康“並不是我所考量的重點,“外觀“也許才是我甘於忍口腹之慾三餐只啃麵包的主要原因。也許這原因看起來相當膚淺,也許看官會覺得「你即便瘦下來也未必好看到哪裡去,不必委屈自己了吧」,但我只是不想成為女人口中“毫無吸引力“、“缺乏意志力,基本上不能算是男人“的那種存在啊(泣)

 

你問我目標是多少?我希望至少減個10公斤,而心裡另一個“隱藏版“的標準是—我希望可以瘦到穿襯衫時把下襬扎進褲子裡時,不會讓人覺得腰帶上擠出了一圈肉。多久可以達成?不知道,反正老子拼了就是。

 

目標達成之後呢?我想,我應該會專程跑一趟金峰魯肉飯,好好吃一大碗魯肉飯加頭髓湯,還要配滷蛋跟油豆腐… :P 。(什麼?你說這樣太〝墮落〞?算一算,減掉10公斤所需要少吃的熱量=7,700卡× 10kg=77,000卡,如果以一碗魯肉飯大約770卡來算,我等於已經少吃了100碗魯肉飯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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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興(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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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段電子商務,後半段社群經營的網路業老兵。沒事讀讀書、拍拍照、做做模型、收集玩具與老相機﹐愛讀村上春樹與卜洛克,從他們的作品裡,讀到了孤獨的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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