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部落格,證明我曾這樣活過 ─ 部落格累積到訪人次突破100萬小記

by - 下午6:37




我的部落格累積到訪人次終於滿100萬了,而文章數也即將滿600篇(還差10篇)。

當然這些數字比起很多部落客來說算是「小巫見大巫」,但是在今年生日左右到達,也算是有些個人意義。

這兩個星期算是公私兩忙,曾經有想過如果生日當天「部落格文章滿600篇+到訪人次滿100萬」倒也是不錯的個人慶祝方式。只是這也不過就是個念頭,在忙碌的行程下,實在沒辦法再提起勁去實踐。

那天有個朋友問我「你為什麼還會有想寫部落格的念頭啊?你不是工作很忙嗎?

我笑笑沒回答,不過心裡的答案是「因為我仍然希望除了工作之外保有一點點生活,因為我希望有些東西留下來證明我曾經存在過

很多朋友應該認為我是個無可救藥的工作狂,我就算說我不是,看來也沒人相信。但是說真的,我真的一點都不愛「工作」,我也希望可以把我的時間只花在看老電影、玩玩具、拍照、整理相機,甚至散步、發呆。花那麼多生命在工作上只有兩個原因─那是責任,以及工作中有些的確是我真心相信且希望投入的事。

但是除了工作之外,我仍然還是想要有一些純粹屬於我自己,不必在乎其他人怎麼看怎麼想的生活的。而「寫部落格」就是我保存我的生活軌跡的一種方式。讓一些曾有過的想法、在意的事、感覺與記憶得以保留,不致於就此遺忘。

當離開一個工作,也許兩三個月後就未必還有人會提起你,一兩年後也許就不再有人記得你曾經做過這些事。而在Twitter, Facebook上曾有過的喃喃自語或者對話,下個星期想要重溫大概就已經找不到了。而除了在至親好友的印象中留下曾經活著的記錄之外,大概就只剩下部落格可以證明「我曾經這樣活著」了。

也許你會問「留下這樣的證明有什麼意義?」也許沒有,不過如果人的一生什麼也沒有留下來,不也是一件有點悲哀的事嗎?

所以我大概還是會繼續這樣寫下去吧,不管有多少人看到,這也許就像是我投入生命長河裡的瓶中信,有緣的人,就會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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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意見

  1. 很圓滿的數字
    部落格文章滿600篇+到訪人次滿100萬
    ***
    我3年才33.2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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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表示你用心經營部落格~我們都有仔細的看~
    謝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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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因為我希望有些東西留下來證明我曾經存在過」
    老師:謝謝您!也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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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感謝分享,中秋佳節快樂!
    願上帝賜福你平安、喜樂、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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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天秤女©佳佳™2011年9月14日 下午1:16

    厲害喔
    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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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非常有同感,我也有寫部落格,但是我很懶惰,很久才寫一篇,但是很喜歡偶然回顧自己曾寫了些什麼,那種感覺很有趣!很喜歡看你寫有關攝影及所拍的照片,請繼續努力跟我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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