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反對到底對不對?--我對“ 反對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事業結合記者會 “一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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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1/23)有一則新聞,台灣最大入口網站Yahoo!奇摩樹大招風,同業也考慮祭出反制的手段。Yahoo!才剛宣布購併台灣最大網誌暨相簿社群網站無名小站,並且向公平交易委員會遞送准予結合的申請,競爭對手網絡數碼(Webs-TV.com)執行長陳銘堯將於二十三日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雅虎奇摩併購無名小站」的立場。網絡數碼還邀來許多網路界大老,像是蕃薯藤數位科技董事長陳正然、上櫃公司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等人站台。

雅虎奇摩董事總經理鄒開蓮也將於今天下午四點召開記者會,就「如何促進網路產業正向發展」發表意見,雅虎不但要對外界雜音「消毒」,同時也捍衛雅虎的立場。(詳見新聞

 

我個人覺得,這又是一則反應台灣“只問立場,不問是非“怪現象現況的新聞。

 

怎麼說呢?

 

先問各位正在瀏覽這篇放在Yahoo!奇摩blog的文章的朋友們一個問題,你為什麼會在這裡看這篇文章?

 

答案也許有很多,也許是你正在搜尋這則新聞與相關報導,也許你是我的朋友,也許你只是訂閱了我的blog,也許你看到了輪播的標題…但是我想原因應該不會是因為“因為這篇文章是放在Yahoo!奇摩上,所以我衝著Yahoo!奇摩就一定要看啊!“(如果你的答案是這樣,我會很替你與我自己難過)

 

是的,你,和我都一樣,我們使用一個網路上的服務、看文章、玩遊戲…,選擇的原因不是因為他是哪一家公司做的、叫什麼名字、老闆是誰,而是因為我們覺得它符合我的需要。

 

尤其在搜尋引擎強到爆、人人都可開blog的今天,資訊的產生、傳播、普及已經幾乎沒有任何阻隔。還有哪個人、哪家公司有能力去“左右“網友的選擇或是得到資訊的權力與自由嗎?沒有。連作業系統的超級龍頭微軟,它可以不怕反托拉斯訴訟,但是在面對Google這個後起之秀時也不免要戒慎恐懼,區區的Yahoo!奇摩又有什麼了不起到像是這幾家業者所說的“當Yahoo!奇摩就等於網路時、網路世界還是自由的嗎?“

 

啊,自由。什麼是自由?自由當然包含“我看不慣你做的事,所以我可以開記者會來批評你“的自由。但是難道就不包含“在為了發展與策略的考量,去合法購併其他公司“的自由嗎?難道就不包括“讓使用者與市場自己決定優勝劣敗“的自由嗎?

 

會促使我放棄這個格子風花雪月的基調,想寫這篇東西的原因,不在於這些業者辦了這個記者會,而是在於他們的論據我認為是謬誤的,所以我想說些我的想法

 

在新聞資料中我讀到一段話『身為同在網路世界開疆拓土,企圖為使用者提供更多創新服務的我們,必須誠實而沈痛的說:Yahoo!奇摩的傲視群倫,反應的卻是一個不再具有競爭與活力的台灣網路產業。』

 

身為一個網路使用者,我也必須沈痛而誠實的說,正是因為你們沒把事情作對,或是沒作對的事情,才造成了Yahoo!奇摩現今的佔有率。我的第一個電子郵件信箱是PChome的、我最早使用的搜尋引擎是蕃薯藤、明日報個人新聞台是我網路書寫的起點,也造就出現在習慣在blog上叨叨絮絮的我,但是現在,這一切改變了,原因不是我被邪惡帝國洗腦控制,而是我慢慢發現有更好、更方便的服務,所以我就改變了。而你們倒果為因,責怪Yahoo!奇摩獨霸市場,為自己現在的處境找藉口的心態,才會是讓台灣的網路產業失去競爭與活力的原因。

 

我讀到的另一段話是『「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的合併,如同7ELEVEN併全家或萊爾富等其他超商,控制可觀網路流量,進而掌握廣告上架生殺大權,主導網路廣告價格。」對Yahoo!奇摩併購無名小站案,PChome行銷處暨投資人關係總監曾薰儀憂心地直指問題核心。』

 

掌握廣告上架生殺大權,主導網路廣告價格?好奇怪的論調。

 

到底是擔心Yahoo!奇摩的廣告定價太貴,還是太便宜?如果Yahoo!奇摩仗著流量大把價格定的太高,那不正讓其他業者有以合理價格搶市場的機會?而Yahoo!奇摩會發了瘋在有流量優勢的情況下削價大賤賣,明明可以賺的錢故意就是不賺嗎?好像也不太會發生這樣的事。那麼到底這些同業們“憂心“的點在哪裡?到底是憂心Yahoo!奇摩主導市場(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已經知道這是不合理的擔憂),還是其實是憂心自身的競爭力不足?

 

新聞裡還有一段『陳銘堯說,Yahoo!奇摩不斷宣稱擁有高達九八.二七%網友到達率,並挾此強悍地位,片面影響台灣網路產業的發展與走向,已形成台灣網路新創者的高度進入障礙,亦間接阻礙台灣網路產業的健全發展與成長。』

 

陳銘堯先生好像忘記了,他所經營的Web-TV是台灣線上影音的第一大網站,他也成功的在日前併購了台灣網路產業的先驅,曾經也是入口網站的龍頭的蕃薯藤(而且是用一些網路產業的前輩們覺得“買的便宜了“的價格)。而Yahoo!奇摩並沒有對 陳銘堯 先生與web-TV的成績、發展與成長造成什麼樣直接或間接的阻礙。而Yahoo!奇摩所併購的無名小站,顯然也是不受Yahoo!奇摩的阻礙發展、成功的最佳例證之一。那麼到底 陳 先生的這段話指的到底是什麼?

 

如果把時間倒退幾年,回到2000年,如果那時就開始接觸與使用網路服務的網友應該記得,當時蕃薯藤、PChome、奇摩站算得上是各擅勝場,而今日一起開這場“反Yahoo!奇摩購併無名小站“記者會的 陳正然 先生與 詹宏志 先生當時都可以說是網路界的教父級人物,說是“喊水會結凍“也不為過。那麼這幾年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讓台灣的網路產業從百花齊放,大家各有一片天與平等的機會到成為今天的樣態?其實簡單的說不就是因為“Yahoo!奇摩也許做對了事情“與“其他人也許沒作對事情“ 這個原因嗎?

 

我是末學後進,後生小輩,也許寫這樣的一篇文章是有些不自量。不過真理越辨越明,我也希望可以看到也許有哪些是這幾位先生與業者們之前在新聞資料上沒說清楚或有所補充的理由,來更清楚的說明他們反對此事的論據,也可以讓整件事情不會是現在所看到單純的立場之爭。

 

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在《國富論》裡提出了“無形之手“的理論,意思是如果讓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去做對自己最有利的交易,則市場會如同被「一隻看不見的手」牽引著似的,在不知不覺中得到對整體社會最有益的結果。說這隻手「看不見」,是指上述的「好的結果」不是任何人刻意營造出來的。這個理論也的確的解釋了現今資本主義社會之所以可以發展到現在可說是人類歷史上最繁榮富庶的年代的原因,正是因為在民主自由的環境下,容許每個人去爭取自身的最大利益,也因此讓整個社會也得到了最大的利益。所以,這幾位網路界的大老們與其試著要讓公平會介入去阻擋這宗購併案的發生,不如想想“無形之手“是如何的發揮其巨大影響。Yahoo!奇摩今天出高價併購無名小站,不是更能激勵其他網路工作者也有“有為者亦若是“的雄心,對於其聲聲念念的“台灣網路產業發展“不是更是積極的動力嗎?

我還記得在2000年,那是個大家都對於網際網路充滿熱情的年代。常常有人會用“少年大衛擊倒巨人哥利亞“的比喻來看待網路產業的創業家。但是巨人哥利亞不會是被罵倒的,如果這幾家業者先進不是嘗試著用“開記者會“、“找公平會“的方式,而是採取其他堂堂正正競爭的方式,也許才會更符合網路創業家該有的氣勢吧?

相關文章 

陳銘堯+陳正然邀詹宏志攔阻Yahoo!奇摩?~說說你的看法?

「反對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事業結合」記者會相關網摘

作者自我披露--本文的作者在Yahoo!奇摩工作,但本文的立場完全就個人角度出發,並不受所服務的企業之影響,為免致不必要之誤會,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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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意見

  1. 到底誰真的想擁有窗外的藍天?還是只是當個關起門窗看藍天的人呢?

    悲啊…

    ~ kevin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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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凱文桑果然看出我選這張照片作為插圖的用意,要選擇被困,還是走出去擁抱藍天,都在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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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說的沒錯,我覺得這個記者會真是天大的笑話,這是市場自由機制,與其有時間開記者會想要阻撓別人併購(實際上也沒多大意義),還不如花時間找出差異點勝出吧!

    好久不見,你的部落格我常來看哦!內容很豐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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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也是為何昨天雖然工作到很晚,回家後還拖著疲憊決定寫這篇文章的原因,因為我覺得該把事情說個明白。
      我從學生時代、在出版社工作的年代、進入網路業,一直都把詹宏志先生作為景仰的目標,坦白說,雖然現在我仍然相當敬佩詹先生,但是我對於這場記者會的整體觀點相當的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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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表達想法是好事,但表達想法的出發點是建立在利益上,進而使力於行動上的阻止,又是另一層意見表達,是對是錯,都不能用片面之詞就將就帶過,我相信在微利時代,企業的整合,將會是力量的凝聚,而增加使用者在平台上使用的便利性,就個人感覺,利應是多於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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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比較期待的是這幾位先生們帶領他們所領導的網站,以實際的行動表現出“網路的發展與創新力量“該是怎樣的,而不是指責對手阻礙台灣網路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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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經濟學都有說過:市場競爭下自然會有輸贏~
    我贊同其中所寫的一段:我的第一個電子郵件信箱是PChome的、我最早使用的搜尋引擎是蕃薯藤、明日報個人新聞台是我網路書寫的起點...

    我也是這樣  我第一個email是智邦的  第一個搜尋是yam 還有夢想家 個人新聞台目前還有在經營....   其實現在我還是不習慣用奇摩的blog :P
    進步的人會繼續進步的~  java老是說微軟派獨占 但自己的OS不穩定 老是讓系統當機 程式碼標準不統一    自己沒辦法跨大市場佔有率   就說別人獨占  不許他人成功   這這這也太不大器了吧! :-O
    希望網路所提供的服務能夠更好!   帶給人們更方便的生活!   那才是最重要的!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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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覺得很有趣的是,我看查理王的兩篇相關文章裡,回應的網友也多半對這場記者會持不贊同或是批判的態度,這三位前輩們的思慮似乎與網友們的看法有些出入,那麼到底他們是為了整體網路環境發言,還是為了他們所代表的公司的利益發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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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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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有競爭才有進步,市場會決定一切。

    如你所說,我一開始也不是玩YAHOO 的,只是后來覺得它好用好上手,因此就轉移了。

    但當大多數的人都在此消費、在此經營著某個虛擬與現實的世界,遇上了麻煩事,

    龍頭老大若是常用" 建議到別處"的語氣來告訴網友,是會讓人很生氣的。

    但這也是市場會決定這個企業的成敗的,不需要動怒。

    我對YAHOO的客服常用 COPY 貼上回答是很反感的,雖說我們的問題都是個案,

    但在我們當事者眼中,卻成了熱鍋上的螞蟻,明明很急,偏偏遇看到相同的回答,

    是很有可能離開YAHOO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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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Yahoo!奇摩的員工,但是我也是一個網路的使用者,在身兼兩者身分,且也接觸了許多實際的案例的背景下,我要很誠懇的回覆您的這則回應
      1. 我以及我們的同仁,絕對都不是抱著“龍頭老大常用" 建議到別處"的語氣來告訴網友“這樣的心態在工作的,如果有實際的處理上讓您有這樣的感覺,我的建議是您可以再次re您收到的回函,會有進階的客服同仁給予您適當的處理。
      2.在此說明一下,客服人員在回答時引用已經被歸納整理的資訊不是Yahoo!奇摩獨有的方式,主要的原因是為了加速處理的速度以應付每天龐大的來信量。當然在執行上應該要注意不能引用錯誤或是在沒有清楚網友來信的問題時就做錯誤的回答,這一點也是我們對於客服同仁持續要求的,因此我們也會針對客服的回函固定抽樣發出問卷詢問提問的網友對於他所接到的回答是否滿意以及有何意見,持續的去改善這個部份。
      也歡迎您願意的話繼續跟我討論這個議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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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比較想問的是:yahoo現在很賺錢嗎??
    無名小站值7億元嗎??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無名小站一直都很刻苦經營,才需要尋求金主注入資金。到目前為止,無名並沒有變得特別會賺錢,能以7億賣給yahoo奇摩是它最大的成功....如果這場交易無名是贏家,那yahoo又要從哪邊〝贏〞回來??
    關於開不開那場記者會,我一點都不關心。比較關心yahoo準備哪時開始收費去賺回那個7億??我覺得使用者付費是理所當然,但就怕獨大後,收費的標準不是一般網友可以接受的程度。
    純臆測、瞎想!!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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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如同我在文章裡提到的,市場的力量會決定。台灣現在有這麼多的平台,唯有提供出讓網友覺得有價值的服務,網友才會繼續使用。這一點沒有任何一家公司可以超脫於市場的力量之外,這也正給每一家業者同樣公平的機會與立足點來競爭。
      我是一個小員工,您問的問題已經不是我這小員工所能回答的問題。我只能就我個人的立場來說--每一個人都應該相信消費者的選擇與市場的力量,所以企業一定需要努力去提供讓消費者覺得有價值的服務。
      而我對於這場記者會的意見是,這三位先生們寄託的不是市場的力量,而是試圖去干預市場,詳細的意見我文章裡都寫,就不重複咯。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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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ㄜ~~詹先生耶,當初他的城邦不是也讓很多人認為壟斷出版市場嗎?怎麼覺得這個記者會開的很心虛。網友要使用哪個平台是自由的,這跟併吞網路市場沒關係吧,應該要想辦法讓自己家的平台更加的人性化、便利使用才是對的啊!真不了解這些人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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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我還在想說誰會想到這件事(城邦),果然有出版經驗的就了解。
      而且出版與網路使用不同的是,當城邦簽下版權之後,其他出版社是沒有機會出版的。但是網路的使用者並不會被一個網站綁死,可以在他時間自由的情況下使用各家網站的服務。所以如果詹先生覺得城邦要成就其大還要更大的版圖,其實對產業的影響是更大的。因為一本書如果城邦做壞了,別家也沒有機會再做。但是一個網站做的不夠好,網友是隨時可以改用另一個網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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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當利害關係掛帥的時候,人都會容易忘記自己當初所做過的雷同行為
    也會不記得自己當初有多麼的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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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對人來說,最大的試煉應該就是在“原則“與“判斷力“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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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喵戀>ω<~2007年1月25日 下午6:23

    我覺得現在會看完新聞,有想法而且會表達的人昰很少的,在此真的很好!
    你的文筆很好,完全表達出你的立場,而且取了一張照片完美的搭配你要表達的''到底誰真的想擁有窗外的藍天?還是只是當個關起門窗看藍天的人呢?''
    我覺得那些反對的公司說的一些狀況可能會出現,但他們的擔憂大多還是競爭,就算真的出現那些狀況好了,我對那些公司也有信心可以越過障礙,但是勝利的重點還是在如何打出自己的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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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這兩天搜尋了一下網路上相關的文章與新聞,發現大部分有對這件事發表意見的網友們意見都很類似--都是覺得這場記者會有些師出無名。
      我覺得有意思的是,證明這三位先生的論點是對的的方式是他們的不作為(放棄挑戰Yahoo!奇摩),而若他們真的思考如何的走出自己的藍海策略,也許就證明他們今天開記者會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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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提拉米蘇天行者2007年1月25日 晚上7:44

    哈哈~那些會突然開記者會攻擊的人,並沒有好好關起門來自省一番:他們為什麼恐懼? 難道是對自己產品沒有自信??
    恩~~這很明顯~~他們太沒自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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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想他們並不是缺乏自信,而是有些判斷錯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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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提拉米蘇天行者2007年1月25日 晚上7:48

    不過到目前為止,yahoo與payeasy在電視上的形象行銷手法滿成功的~~突顯出主打的功能與特色~~
    這點我覺得批評的人可以多跟人家學學,推出一些明星產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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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想沒有一家公司可以說有永遠絕對必勝的策略,都是盡量的思考如何滿足市場,因應環境去做正確的事,才可以贏得顧客。
      廣告只是把自身的好傳達給顧客知道,如果自身不夠好,廣告能達到的效果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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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看到鄒開蓮淚灑記者會蠻替他感到委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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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想,那天Rose應該只是一時情緒激動。
      我覺得大家應該還是把注意力放回整件事,到底這場記者會的主張是否有道理,去思考他們的論據與觀點是否正確。
      本來想再寫一篇文章談一下這件事的,不過一來工作太忙,二來也看到很多前輩先進已經發表不少相關的文章,想想還是偷個懶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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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昨天讀了這一期的“數位時代“裡詹宏志先生的“玫瑰不要哭“之後,回家一直想再寫一篇文章,不過因為天寒人倦,還是擱下。
    之所以會又有些感觸,其實是因為文章裡的一段敘述“作為一個網路環境的觀察者與評論者,如果以這樣的身分來觀察台灣雅虎與無名小站的合併,卻又感覺到這個事件對台灣網路發展環境並不有利,值得大家對這件事多一點討論。(我的意思是說,我的意見也不見得是對的,多一點討論對台灣網路發展策略的形成總是好的吧?)“
    詹先生大概忘了他那天出席的記者會名稱斬釘截鐵的叫做“反對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事業結合記者會“,而如果討論不邀請當事人一同,叫做“討論“也似乎牽強了點。而重點是,討論的主題明明是另兩家公司的合併,但是硬是被套上了“台灣網路發展策略“的大帽子。
    我還是一句話,如果要談台灣網路發展策略的未來,也許這三位先生該多看看自己所代表的公司(啊,我忘了,詹先生說他此時的身分不是PC home online的董事長,而是“網路觀察家“)在這幾年所作的事以及將來想做的事,而非只是看其他公司的行動與策略,畢竟這三位先生在台灣網路界也是相當有份量的大老與先進。
    還有,如果是要向當事人致意,我想詹先生應該不會沒有Rose的電話吧,用公開的文章冠上這樣的標題,只讓我會想到前一陣子政壇諸公誰與誰要“會“或不“會“整天隔空喊話的那種作狀。而且也隱隱然把整件事簡化成所謂的“理性“與“感性“之爭,我覺得很失望。
    如果我真的有時間與力氣寫我原本要寫的那篇文章,也許題目會叫做“我想寄一袋豆子給詹宏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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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幾位朋友MSN問我“為何要寄一袋豆子?“,典出於下--
      http://marketing.chinatimes.com/ItemDetailPage/MainContent/05MediaContent.asp?MMMediaType=hot_news&MMContentNoID=18491
      印象中詹先生在另一篇記述他與陳瑞仁檢察官是中學同學的文章裡也有提到這“一袋豆子“的典故,以及當年他與陳瑞仁相約將來若對方忘了年少時的理想與初衷,另一個人要記得寄一袋豆子去給對方作為提醒。
      雖然我跟詹先生並不熟識,但是十幾年來舉凡詹先生的著作我能蒐羅到的均再三拜讀且奉為圭臬。我還清楚記得第一次從詹先生的書裡讀到他提到他是唸經濟的,所以當其他的作家如果書不賣,可以責怪讀者眼光不好而釋懷,但是他則很清楚的知道如果他寫的東西沒有人看,單純只是因為他沒有符合市場(讀者)的需要。這短短幾句話,讓我深深的印下如何客觀而不帶情緒看待“市場供需“的觀念。也因如此,才對近來這件事中詹先生的某些觀點深感困惑甚至不以為然。
      這也就是我想寄一袋豆子給詹先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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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lala。藝文【烤】2007年1月30日 晚上10:39

    網路服務這種使用者主導性強的消費行為,最是受那隻手控制。
    不論諸家再如何大聲呼疾,市場會證明一切。包括他們所預言的一切。
     
    隨意說個例子吧!
    在那個入口網站積極推信箱服務的年代,我也試著申請過pc-home與其他一些現在我已不復記憶的入口網站信箱呀,可是pc-home是怎麼申請怎麼令人挫折,連我數次寫mail甚至致電洽詢都還是沒人幫我處理明明申請成功又無法登入使用的問題。
    yahoo的許多服務真的是好用,我自己不但是重度使用者,也會注意又有什麼新服務出現,並推薦給朋友同仁。
    就像你說的,純粹是一己之使用感受,與它是誰,並無太大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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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剛剛買了傑克威爾許的新書“Winning: The answer“,讀到其中的一章“給沃爾瑪百貨一些掌聲“,裡面有一段話“沃爾瑪百貨的確規模嚇人,而且還在持續擴大中;他們的商業模式的確讓競爭者喘不過氣,議價力更讓供應商噤若寒蟬。可是這不表示沃爾瑪百貨“不好“,這只是讓他們自己成了被攻擊的醒目標靶;沃爾瑪百貨在許多方面都有卓越貢獻,但是他們的對手硬是不肯承認。“,而接下來文章裡他延伸解釋他為何如此認為。
      不過傑克威爾許也在序言中提到,他有關沃爾瑪百貨的這篇文章在報紙上發表時,有65%的來信表示贊同,但是其他的來信則是痛罵這一篇文章,譴責沃爾瑪百貨是小城鎮傳統商店的摧毀者。
      我想這三位先生,應該也會是屬於痛罵沃爾瑪的那群人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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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我從撥接時代玩到無線寬頻,從來不知道網路世界有什麼好壟斷的,
    如果不滿意服務的內容,大可自己裝台機器,自己弄個帳號,一樣可以大鳴大放。
    從明日報新聞台到YAHOO部落格,中間還有一段時間用XOOPS自己架站,我非常贊同bestguy的論點,
    還記得當年在敦化南路大樓裡,一群人為了明日報關閉與否的問題,和詹先生有過一番溝通協調。現在回想起來,為什麼那麼多人在最艱困的時候支持的新聞台,卻在這兩三年紛紛離開轉換跑道。我覺得身為服務的提供者,真的要想想,如何在獲得利潤與服務支出上求得最大平衡,而不是像我們的教改一樣,搞齊頭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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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的確是,我記得當時明日報個人新聞台在面臨也許可能關閉時,我還跟朋友說“如果要我付費繼續使用,我可以接受。“不過隨著這幾年blog陸續推出,我也放棄了新聞台。為什麼?因為它的功能已經無法與blog競爭了(雖然後來它也做了改版,不過已經太遲了)。
      經常在工作時或平常會問自己幾個問題“假如現在不是網路的重度使用者的人陸續開始重度使用網路了,對於我們經營的服務會產生什麼質變?“、“什麼樣的服務會吸引還不是很重度使用網路的人很快開始來使用?“當在想這樣的事情時,就會覺得還有很多很多事可以作,而不會只看到眼前已經形成的市場而已。壟斷?還有一大片西部還沒開發,現在談壟斷不是言之過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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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呵呵...還不是忍不住冷飯熱炒一下....  雖然已經變"舊"聞了... 
    這篇報導可悲的不在於反對方當事者的論調.. 而是在於這篇報導, 再一次突顯出台灣主流媒體主導者的深度欠缺。
    一篇報導,狹義的選擇標題,不論背後代表的經濟意義  ( 市場規模是否只能容許獨大經營?  區域小站購併後是否有助改善其 reliability 體質? ... ) 太多人云亦云的論調充斥在記者的文章。 以前懷疑是記者素質問題, 久了後, 讓我質疑的是主編者的深度問題....  結果這個問題也許可以好好的發揮成另一個網路與總體經濟相關的議題... 卻只單純變成一個"揮淚"事件... 


    詹先生的觀察沒錯,獨佔現象可能已開始醞釀... 但是身為 "同業者" 的思考偏差卻讓他侷限於自身利益受損議題... 可悲...

    後話: 最近正在看"世界是平的" 一書, 裡面也提到媒體的變革。 嗯... 個人對於網路平民媒體是很期待的....。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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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雖然不敢說我的經濟學讀得很好,但是我必須說我覺得這三位先生所持的“獨佔“論調是有問題的。
      假設今天我可以以$100提供效能單位=100的商品且不是削價傾銷或不正當競爭的情況下,若其他同樣定價$100的競爭者所提供的效能只=50,溝買者自然會來跟我買。而即便競爭者降價到$80, 但由於其價格與價值不相稱($1能買到的效能不及1),所以比起我$100的產品也許還是不夠有競爭力(我的商品$1的效能=1)。因此若我的產能充足且需求也存在的情況下,我很自然可以擁有很高的市佔率。
      如果單純看價格上的差異倒果為因的解讀,也許有人會說是因為我的市佔率太高,所以即便我的價格比較貴但是仍然讓消費者只能選擇我,但是其實那是一種錯誤的說法。
      而我之所以會想寫這篇文章的原因,就是看不下去那種不知道是有心還是無意以錯誤的方式思考,倒果為因的說法,所以忍不住想說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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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企業家要有立場、是非與損益,所以會有博弈手段和合縱連横或獨斷(獨大)的行為,就像這場質問「奇摩已經槓上開花又加上自摸無名」的記者會,最終由公平會恩准沒有做弊耍老千,記者會是其他對手花錢開的,奇摩也沒損失什麼,名正言順贏而已。
    而詹老、陳老、小陳,老闆與老闆將心比心,以博弈思想,營造利益競合的產業環境,開場記者會,訴諸公平會,被大家公論言判成這樣,實在太過,沒瞧見、沒聽見公平會決議後,這些網路企業家都是理性有風度祝福彼此嗎?真不懂為何那麼多聲望大的網民,要把[有在經營網路、挑戰自己事業的企業家]講成這樣?

    建議如果要事後論諸葛,倒不如研究奇摩無名BLOG好還是合併陳老的YAM之後的天空BLOG好;還有他們是否能長久經得起痞克、樂多等這些創新者的市場考驗,以及通過網民服務區隔的肯定。

    建議如果要人後論英雄,倒要先問問自己,「像詹老不畏奇摩拍賣,勇於發展露天,這種數位時代熱愛且投身經營網路的勇氣」我有嗎?再問問自己,「陳老在經營蕃薯藤時代,投身支持許多公益團體(非營利團體)網站經營,還有婦女網站,兒童網站經營,這種企業道德勇氣」,我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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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覺得企業所提供的服務,終究還是要讓市場來檢驗,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
      而大家批判這個記者會的論點也在於,當年“四分天下“(蕃薯藤、奇摩、PC Home、新浪)的局面,絕對不至於只因為Yahoo!買了奇摩,就讓網路生態一夕變天(說真的,幾家都有從資本市場取得資金,沒有誰一定比誰有決對優勢)。都是這幾年下來經營的結果。而三家開記者會批評競爭者的合併,讓眾多部落客批評之處也在於--真正要批評的也是使用者才是,相互競爭的企業出來做這件事似乎立論上有點說不過去。
      至於您後兩段的說法,個人不太同意的是,就像我也許永遠不可能去競選中華民國總統,但不表示我沒有資格批評現任的總統的施政。批評的意見是否擲地有聲言之有物,跟我的身分應該無關,而在論點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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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您好,謝謝您上篇的回覆,
    以下我一切的言論,是基於我是十幾年網路的重度使用者,肯定詹老與陳老是[企業家],不是[奸商]。
    我們都是[就事論事]的人,像Miula-http://blog.miula.cc/archives/58#comment-19796很理性地去論述這事情,我就持100%的肯定,但這則舊新聞發展至今,這幾位元老級的網企家,網友們的評判很多是[就事論人](論人與論事差異性我就不在這兒口水)
    我們去論述這些人的商業行為-ok,fine;
    但超過了論述的範圍,牽涉到[遺忘][感念]這些企業家之勇氣時,我不禁為這些孜孜營營為台灣網路社會環境努力的人抱屈。
    當然,我不是同情他們現況在創新能力上輸奇摩與無名,因為沒什麼比創新更讓網民感受愉快。
    但我們不要忘記他們(指詹老、陳老),擁有[愛][熱][經營台灣網路環境]的哲學。他們身為企業家,不是專研經濟法律的人,與新生代的[小陳(他是企業家或奸商我就不論了)]共開的記者會,等待公平會的決議,我認為這件事是可以通過社會價值;雖然公平會給予奇摩有利的答覆,但他們仍保有紳士競爭精神(無腦羞成怒之類),他們全都接受公平會的決議,詹老甚至寫下[玫瑰不要哭]。
    我想在此,最後一次,告訴網民們,就如同[政客]與[政治家]有區別,[商人]與[企業家]也是有區別。
    或許詹老永遠不可能以露天贏yahoo,但他[企業家的勇氣]我們因為這件事情而否定;
    或許陳老退身成為蕃薯島上的網民,但他在蕃薯藤建架兒童與婦女網站的[企業道德],我們也不要因為這件事情而否定;
    這麼多的批評文章(就像2100全民開講),但人們不應該在[就事論事]中遺忘應該尊敬這些[企業家],他們擁有勇敢與實踐勇氣的行為。除非,我們可以提出他們本質上的惡行奸商行為,以此記者會,來發揮[就事論人]的公評。
    我知道您是就事論事的人,所以才寫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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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寫這一篇文章,我當時的心情是很複雜的。
      也許讀到這篇文章的人會覺得我是為了挺Yahoo!而寫,不過我真正寫這篇文章的原因是,我對於兩位網路界的前瞻者做出此一舉動感到失望與不解,因此忍不住也發發議論。
      一些跟我比較熟的朋友就知道,我一直把詹先生當作是啟蒙(這個詞並不誇張,詹先生早年的幾本著作如“創意人“、“趨勢索隱“對我來說的確扮演了啟蒙的角色)我個人相當重要的典範。除了從學生時代一路到工作階段持續的從詹先生的一些文章、書或演講裡獲得思考上的啟發之外,甚至我的ipod裡存著有詹先生的演講錄音,每個星期會因為想讀詹先生的專欄而買壹週刊。
      也許其他您提到的批評是“就事論人“,不過我卻肯定是“因人論事“--是覺得“詹先生怎麼會這樣想(做)“呢?“而寫。換做是其他人,這件事也許我就懶得寫文章發議論了。所以,我從沒有覺得詹、陳(長的那位)兩位先生是“奸商“,但是只對於他們在此次記者會中的言行以及長久以來他們所帶領的企業在面對網路發展與競爭下最後展現初的結果感到可惜與失望。
      不過我想我寫本文的意圖已經在文章或我的回應中都盡量表達了,相信您也可以了解(只怕我的表達能力太差也說不定)。無論如何此一事件已經過去,之後還是要看在這變動的環境下,誰能作對些什麼,或是不去做錯哪些事。
      不論如何,這篇文章應該也已經是不必再多加探討的過去式了。謝謝您不吝花時間對拙文提出您的想法。也歡迎將來能有其他機會在不同的議題上多多交流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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